光大永明人壽保險有限公司 
光大永明健康無憂D款重大疾病保險條款
備案編號:光大永明人壽[2019]疾病保險33號


第一部分 您與我們的合同

第一條保險合同的構成
本保險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由保險單、保險條款、投保單、投保提示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聲明、批注和其他書面協(xié)議共同構成。
第二條投保年齡
投保年齡指投保時被保險人的年齡,投保年齡以周歲(見釋義1)計算。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齡為0周歲(指出生滿30日且健康的嬰兒)至50周歲。
第三條保險合同的成立與生效
您向我們提出投保申請且我們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自本合同成立且我們收取保險費并簽發(fā)保險單后,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的生效時間以保險單載明的日期為準,我們自本合同生效日的零時起開始承擔保險責任。
本合同的保險單周年日(見釋義2)、保險單年度(見釋義3)、保險單月份、保險費到期日(見釋義4)和保險單滿期日均以本合同生效日為基礎計算。
第四條保險期間
本合同的保險期間由您與我們約定并在合同中載明,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時起計算。
第五條保險費的支付
本合同的保險費與支付方式由您和我們約定,并在保險合同中載明。
如果您選擇分期支付保險費,在支付首期保險費以后,您應按照約定在每個保險費到期日向我們支付續(xù)期保險費。
第六條基本保險金額
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由您在投保時與我們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
第七條保險合同的中止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合同中止:
一、保險單借款后,本合同現(xiàn)金價值凈額(見釋義5)為零時;
二、若您選擇分期支付保險費,且在寬限期結束時,您仍未付清當期保險費;
三、本合同條款所列其他中止情形。
特別提示與說明: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間,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
第八條保險合同的終止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時,本合同終止:
一、您申請解除本合同;
二、被保險人身故;
三、如果您未選擇本合同下的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責任,被保險人達到重大疾病保險金給付條件;
四、如果您選擇了本合同下的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責任,被保險人達到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給付條件;
五、因本合同條款所列情形而效力中止,且在2年內未按【合同效力的恢復】條款辦理復效;
六、本合同條款所列其他終止情形。

第二部分 我們提供的保障

第九條等待期
自本合同生效(或最后復效)之日起90日內(含當日)為等待期。
第十條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我們承擔下列保險責任:
一.重大疾病保險金(本項保險責任為必選責任)
若被保險人于等待期內因意外傷害(見釋義6)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見釋義7)本合同所定義的重大疾病(見釋義8)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我們將按本合同已交保險費向被保險人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重大疾病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我們將按以下約定向被保險人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
1. 投保時被保險人年齡40周歲及以下且在第15個保單周年日(不含當日)之前,我們將按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135%向重大疾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
2. 投保時被保險人年齡40周歲及以下且在第15個保單周年日(含當日)之后或投保時被保險人年齡40周歲(不含40周歲)以上,我們將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向重大疾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
如果您在投保時未選擇本合同的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和重大疾病豁免保險費責任(詳見本合同第十條第六項),本合同終止。如果您在投保時選擇了本合同的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和重大疾病豁免保險費責任,重大疾病保險金給付后,重大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釋義9)降為零,除您選擇的本合同的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和重大疾病豁免保險費責任以外的其他保險責任均終止,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二.中癥疾病保險金(本項保險責任為必選責任)
若被保險人于等待期內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中癥疾?。ㄒ娽屃x10)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我們不給付中癥疾病保險金,中癥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中癥疾病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我們將按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50%向中癥疾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中癥疾病保險金。
特別提示和說明:
1、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中癥疾病,每種中癥疾病我們僅給付一次中癥疾病保險金,給付后該種中癥疾病的保險金責任終止。除本合同有特別約定外,本合同下其他不同種類的中癥疾病可以再行給付,本合同的中癥疾病保險金累計給付次數(shù)以二次為限。當中癥疾病保險金給付次數(shù)達到二次時,中癥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2、如果被保險人因同一原因導致其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中癥疾病,我們僅按其中一種中癥疾病給付中癥疾病保險金。
三.中癥疾病豁免保險費(本項保險責任為必選責任)
若被保險人于等待期內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中癥疾病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我們不承擔中癥疾病豁免保險費的責任,中癥疾病豁免保險費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中癥疾病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自確診日后首個保險費到期日開始至最后一期保險費到期日止,我們豁免上述期間內您應支付的本合同保險費,中癥疾病豁免保險費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四.輕癥疾病保險金(本項保險責任為必選責任)
若被保險人于等待期內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輕癥疾?。ㄒ娽屃x11)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我們不給付輕癥疾病保險金,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輕癥疾病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我們將按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30%向輕癥疾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輕癥疾病保險金。
特別提示和說明:
1、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輕癥疾病,每種輕癥疾病我們僅給付一次輕癥疾病保險金,給付后該種輕癥疾病的保險金責任終止。除本合同有特別約定外,本合同下其他不同種類的輕癥疾病可以再行給付,累計給付次數(shù)以三次為限。當輕癥疾病保險金給付次數(shù)達到三次時,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2、如果被保險人因同一原因導致其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輕癥疾病,我們僅按其中一種輕癥疾病給付輕癥疾病保險金。
五.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本項保險責任為必選責任)
若被保險人于等待期內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輕癥疾病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我們不承擔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的責任,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輕癥疾病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自確診日后首個保險費到期日開始至最后一期保險費到期日止,我們豁免上述期間內您應支付的本合同保險費,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六.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和重大疾病豁免保險費(本項保險責任為可選責任)
(一)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首次患有的重大疾病為本合同定義的惡性腫瘤(見釋義8.1)以外的其他本合同所定義的重大疾病,且我們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后,自該重大疾病確診之日起1年后,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惡性腫瘤(無論一種或者多種),我們按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120%向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受益人給付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首次患有的重大疾病為本合同定義的惡性腫瘤,且我們給付重大疾病保險金后,自該重大疾病確診之日起3年后,第二次確診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惡性腫瘤(無論一種或者多種),我們按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120%向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受益人給付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第二次確診的惡性腫瘤包括以下情況:
(1)與首次惡性腫瘤無關的新發(fā)惡性腫瘤;
(2)首次惡性腫瘤復發(fā)、轉移;
(3)首次惡性腫瘤持續(xù)。
(二)重大疾病豁免保險費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重大疾病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自確診日后首個保險費到期日開始至最后一期保險費到期日止,我們豁免上述期間內您應支付的本合同保險費,重大疾病豁免保險費責任終止,本合同繼續(xù)有效。
特別提示和說明:
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和重大疾病豁免保險費兩項可選責任必須同時選擇,不能單獨只選其中一項責任。
七.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本項保險責任為可選責任)
若被保險人在年滿18周歲(不含18周歲生日當日)之前,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少兒特定惡性腫瘤(見釋義12)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我們將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向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受益人給付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若被保險人為男性且在年滿18周歲(含18周歲生日當日)之后,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男性特定惡性腫瘤(見釋義13)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我們將按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50%向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受益人給付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若被保險人為女性且在年滿18周歲(含18周歲生日當日)之后,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女性特定惡性腫瘤(見釋義14)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我們將按本合同基本保險金額的50%向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受益人給付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特別提示和說明:
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責任不能單獨選擇。若選擇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責任,則必須同時選擇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和重大疾病豁免保險費責任。
若被保險人于等待期內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確診首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少兒特定惡性腫瘤、男性特定惡性腫瘤或女性特定惡性腫瘤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本公司不承擔給付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責任,本合同終止。
八.身故保險金(本項保險責任為可選責任)
若被保險人于等待期內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身故,我們將按本合同已交保險費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身故,我們將按以下約定向身故保險金受益人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1. 若被保險人身故時未滿18周歲的,我們將按本合同已交保險費給付身故保險金。
2. 若被保險人身故時已年滿18周歲(含18周歲生日當日)的,我們將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
特別提示和說明:
1、我們僅承擔本合同中的“重大疾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責任中的其中一項保險責任。
2、本合同第十條中的“重大疾病保險金”、“身故保險金”責任中所述“已交保險費”,是指您為本合同已支付的保險費,包含我們給付保險金之日前您已被豁免的保險費。
3、若被保險人因意外傷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傷害以外的原因,導致被保險人在申請理賠時既符合“中癥疾病保險金”責任又符合“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我們僅按照“中癥疾病保險金”責任進行保險金給付。
4、被保險人在申請理賠時符合“重大疾病保險金”責任中的一種或多種,同時又符合“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或“中癥疾病保險金”責任中的一種或多種,我們僅按照“重大疾病保險金”責任進行給付。
第十一條責任免除
因下列第1項至第7項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身故,我們不承擔給付“身故保險金”的責任;
因下列第1項至第9項情形之一導致被保險人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輕癥疾病”、“中癥疾病”或“重大疾病”的,我們不承擔給付各項保險金的責任,且不承擔豁免保險費的責任:
1.您對被保險人的故意殺害、故意傷害;
2.被保險人自本合同成立或最后復效之日起2年內自殺,但被保險人自殺時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險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強制措施;
4.被保險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見釋義15);
5.被保險人酒后駕駛(見釋義16)、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見釋義17)或駕駛無有效行駛證(見釋義18)的機動車(見釋義19);
6.戰(zhàn)爭、軍事沖突、暴亂或武裝叛亂;
7.核爆炸、核輻射或核污染;
8.被保險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見釋義20),但不包括【釋義】中所定義的由輸血或輸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見釋義8.31)、因職業(yè)關系導致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見釋義8.32)和器官移植導致的HIV感染(見釋義8.94);
9.遺傳性疾病(見釋義21)、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見釋義22)。 
在發(fā)生上述第1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患有本合同定義的“輕癥疾病”、“中癥疾病”、“重大疾病”或身故的,本合同終止。若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險費,被保險人生存的,我們向被保險人退還本合同終止時的現(xiàn)金價值,被保險人身故的,我們向被保險人的繼承人退還本合同終止時的現(xiàn)金價值。在發(fā)生上述第2項至第9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輕癥疾病”、“中癥疾病”、“重大疾病”的,或發(fā)生上述第2項至第7項情形導致被保險人身故的,本合同終止。我們將于收到下列證明材料后30日內向您退還本合同終止時的現(xiàn)金價值。
1. 本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證件(見釋義23)。

第三部分 如何申請給付保險金

第十二條保險事故通知
您、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于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10日內通知我們,如果您、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及時通知,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我們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我們通過其他途徑已經及時知道或者應當及時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或者雖未及時通知但不影響我們確定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的除外。
第十三條保險金的申請
在申請保險金時,應依據(jù)下列方式辦理:
一、重大疾病保險金、輕癥疾病保險金、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中癥疾病保險金、中癥疾病豁免保險費、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重大疾病豁免保險費、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的申請
若被保險人符合重大疾病保險金、輕癥疾病保險金、中癥疾病保險金、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的給付條件或輕癥疾病豁免保險費、中癥疾病豁免保險費、重大疾病豁免保險費的豁免條件時,上述保險金申請人需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材料向我們申請理賠:
1.本合同;
2.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當申請人為監(jiān)護人時,還須提供能夠證明監(jiān)護關系的證明文件;
3.我們認可的醫(yī)療機構(見釋義24)出具的診斷證明以及相關資料;
4.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二、身故保險金申請
若被保險人身故,身故保險金申請人需填寫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并憑下列證明材料向我們申請理賠:
1.本合同;
2.身故保險金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當身故保險金申請人為監(jiān)護人時,還須提供能夠證明監(jiān)護關系的證明文件;
3.國家衛(wèi)生行政部門認定的醫(yī)療機構、公安部門或其他相關機構出具的被保險人的死亡證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的裁判文書;
4.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有關的其他證明和資料。
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遺產時,必須提供可證明合法繼承權的相關權利文件。
以上證明和資料不完整的,我們將及時一次性通知申請人補充提供有關證明和資料。
第十四條保險金的給付
我們在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本合同約定的證明材料后,將在3日內作出核定;情形復雜的,在30日內作出核定。對屬于保險責任的,我們在與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達成給付保險金的協(xié)議后10日內,履行給付保險金義務。
我們未及時履行前款約定義務的,除支付保險金外,應當賠償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我們自作出核定之日起 3 日內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發(fā)出拒絕給付保險金通知書并說明理由。
我們在收到保險金給付申請書及有關證明和資料之日起60日內,對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不能確定的,根據(jù)已有證明和資料按可以確定的數(shù)額先予支付,我們最終確定給付保險金的數(shù)額后,給付相應的差額。
第十五條欠款的扣除
我們在給付各項保險金或退還現(xiàn)金價值時,如果您有尚未償還的保險單借款或尚未支付的保險費,我們將在扣除上述欠款及利息后再行給付。

第四部分 您所擁有的重要權益

第十六條保險單借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且在猶豫期滿后,您可以書面形式向我們申請保險單借款,您提供的借款材料及借款額度經我們同意后,向您發(fā)放保險單借款。累積借款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本合同及附加合同(如果有附加合同)當時現(xiàn)金價值凈額的80%,每次借款期限最長為180天。在保險單借款期間,將按我們公布的保險單借款利率計算保險單借款利息。
特別提示和說明:當本合同現(xiàn)金價值凈額為零時,本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七條合同效力的恢復
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內,您可以申請恢復合同效力,經我們與您協(xié)商并達成協(xié)議,自您補交所欠保險費及利息、借款及利息的次日零時起,本合同效力恢復。
您與我們在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2年,仍未達成復效協(xié)議的,本合同即自行終止,我們向您退還合同效力中止時的保險單現(xiàn)金價值。
第十八條合同內容變更權
您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您與我們協(xié)商一致,可申請變更本合同內容。變更本合同的,應當由我們在保險單或者其他憑證上批注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您與我們訂立書面的變更協(xié)議。
被保險人身故后,對合同內容的任何變更無效。
第十九條猶豫期及合同解除權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您可隨時申請解除本合同。我們收到解除合同申請書時,本合同終止。為了讓您能夠更清楚地了解相關的保險條款和內容,以及有更多的考慮時間,自您簽收本合同次日起(含該日)15天內為猶豫期。
一、若您在猶豫期內要求解除本合同,我們將于收到本條第三款所列的證明材料并扣除10元工本費后無息退還已收的全部保險費,本合同自始無效。
二、若您在猶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我們在收到本條第三款所列的證明材料后30日內向您退還本合同終止時的保險單現(xiàn)金價值。
三、您要求解除本合同時,應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本合同;
2.解除合同申請書;
3.您的有效身份證件。
特別提示和說明:您在猶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會受到一定的損失。

第五部分 您必須了解的事項

第二十條明確說明和如實告知義務
訂立本合同時,我們應向您說明本合同的內容。
對保險條款中免除我們責任的條款,我們在訂立合同時應當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您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我們就您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您應當如實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我們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我們有權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如果您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向您退還保險費。
我們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您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我們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我們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第二十一條年齡計算及錯誤處理
被保險人的投保年齡為有效身份證件載明的出生日期為基礎計算的周歲年齡。您在申請投保時,應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在投保書上填明,若發(fā)生錯誤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
一、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且真實投保年齡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投保年齡限制的,在保險事故發(fā)生之前我們有權解除合同,并向您退還解除保險合同時保險單的現(xiàn)金價值。我們行使合同解除權適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權的限制”的規(guī)定。
二、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您實付保險費少于應付保險費的,我們有權更正并要求您補交保險費。若補交保險費前已發(fā)生保險事故,我們按照實付保險費與應付保險費的比例給付保險金。
三、您申報的被保險人年齡不真實,致使您實付保險費多于應付保險費的,我們會將多收的保險費退還給您。
四、您申報的被保險人的年齡不真實,且對本合同的現(xiàn)金價值、保單借款額度、重大疾病保險金、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或身故保險金金額產生實質影響的,我們有權根據(jù)被保險人的實際年齡予以調整。
第二十二條本公司合同解除權的限制
本合同第二十條和第二十一條所指的合同解除權,自我們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30日不行使而消滅。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2年的,我們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我們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受益人的指定與變更
您或被保險人可指定一人或數(shù)人為保險金受益人,但您指定受益人須征得被保險人同意。受益人為數(shù)人時,應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未確定受益順序和受益份額的,各受益人按照相同順位相等份額享有同等受益權。被保險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監(jiān)護人指定受益人。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您或被保險人可以變更受益人并書面通知我們,我們在收到變更受益人的書面通知后,應當做出批注或附貼批單,但您變更受益人須征得被保險人同意。
被保險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金作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我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規(guī)定履行給付保險金的義務:
一、沒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無法確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險人死亡,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喪失受益權或者放棄受益權,沒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與被保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確定死亡先后順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身故、傷殘、疾病的,或者故意殺害被保險人未遂的,該受益人喪失受益權。
除另有約定外,本合同的重大疾病保險金受益人、中癥疾病保險金受益人、輕癥疾病保險金受益人、惡性腫瘤額外保險金受益人和特定惡性腫瘤保險金受益人均為被保險人本人。
第二十四條寬限期
分期支付保險費的,自您支付首期保險費后,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險費,每個保險費到期日次日起(含該日)60天為交付保險費的寬限期。寬限期內發(fā)生保險事故,我們仍承擔保險責任,但我們給付的保險金將扣除您未支付的保險費。如果在寬限期結束時,您仍未支付保險費,則自寬限期結束的次日起本合同效力中止。
特別提示和說明:合同效力中止期間,我們不承擔保險責任。
第二十五條未成年人身故保險金限制
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因被保險人身故給付的保險金總和不得超過國務院保險監(jiān)督管理機構規(guī)定的限額,身故給付的保險金額總和約定也不得超過前述限額。
第二十六條宣告死亡處理
如果被保險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下落不明,后經法院宣告死亡,如果被保險人被宣告死亡之日在保險責任期間內,或者有證據(jù)證明下落不明之日在保險責任期間之內的,我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給付身故保險金,本合同終止。
如果被保險人重新出現(xiàn)或確知其沒有死亡的,身故保險金受益人應于知道或應當知道被保險人生還后30天內將領取的身故保險金退還給我們,本合同的效力依法確定。
第二十七條司法鑒定
如果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與我們就是否達到本合同約定的理賠程度或條件發(fā)生爭議時,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和我們均有權申請司法鑒定機構進行相關鑒定,以確定其原因及程度等。
第二十八條爭議處理與法律適用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任何爭議,雙方首先通過協(xié)商加以解決。若雙方協(xié)商未達成協(xié)議的,可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與本保險合同有關的以及履行本保險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不包括港澳臺地區(qū)法律)。
第二十九條訴訟時效
本合同的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我們請求給付保險金的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自其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fā)生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條聯(lián)系方式變更
您的住所、通訊地址、郵箱或電話等聯(lián)系方式變更時,您應及時以書面形式或雙方認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們。若您未以書面形式或雙方認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們,我們按本合同載明的最后住所、通訊地址、郵箱或電話等聯(lián)系方式發(fā)送有關通知,均視為已送達給您。

第六部分 釋義

1.周歲
指按有效身份證件中記載的出生日期計算的年齡,自出生之日起為零周歲,每經過一年增加一歲,不足一年的不計。
2.保險單周年日
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的每一個保險單年度內本合同生效日的對應日。第一個保單周年日是指保險單生效一年后的本合同生效日期的對應日。
3.保險單年度
從本合同生效日或保單周年日零時起至下一年度的保單周年日零時止為一個保單年度。
4.保險費到期日
指本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每季、每半年或每年(根據(jù)交費方式確定)的對應日。若當月沒有對應的同一日,則以該月最后一日為對應日。
5.現(xiàn)金價值凈額
指現(xiàn)金價值扣除未償還的保險單借款及其利息和其他未還清款項及其利息后的余額。
6.意外傷害
指因遭受意外事故并以此為直接且單獨原因導致的身體傷害。意外事故指外來的、非本意的、突然的、劇烈的、非疾病的意外事件。猝死不屬于意外傷害。
猝死是指貌似健康的人因潛在疾病、機能障礙或其他原因在出現(xiàn)癥狀后24小時內發(fā)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屬于疾病身故。
7.首次患有
指被保險人自出生后第一次患有本合同所定義的重大疾病、中癥疾病、輕癥疾病或第12、13、14項釋義定義的特定惡性腫瘤。
8.重大疾病
指被保險人發(fā)生符合以下疾病定義所述條件的疾病(共110種),應當由專科醫(yī)生(見釋義25)明確診斷。第1至第25項為中國保險行業(yè)協(xié)會與中國醫(yī)師協(xié)會共同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第26至第110項為我們增加的疾病種類并自行制定的疾病定義。
8.1惡性腫瘤
指惡性細胞不受控制的進行性增長和擴散,浸潤和破壞周圍正常組織,可以經血管淋巴管和體腔擴散轉移到身體其它部位的疾病。經病理學檢查結果明確診斷,臨床診斷屬于世界衛(wèi)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tǒng)計分類》(ICD-10)的惡性腫瘤范疇。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原位癌; 
(2)相當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 
(3)相當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fā)生轉移的皮膚癌); 
(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間所患惡性腫瘤。                   
8.2急性心肌梗塞
指因冠狀動脈阻塞導致的相應區(qū)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壞死。須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 
(1)典型臨床表現(xiàn),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態(tài)性變化; 
(4)發(fā)病90日后,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shù)低于50%。
8.3腦中風后遺癥
指因腦血管的突發(fā)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導致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功能障礙。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見釋義26);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見釋義27);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見釋義28)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4重大器官移植術或造血干細胞移植術
重大器官移植術,指因相應器官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腎臟、肝臟、心臟或肺臟的異體移植手術。
造血干細胞移植術,指因造血功能損害或造血系統(tǒng)惡性腫瘤,已經實施了造血干細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細胞、外周血造血干細胞和臍血造血干細胞)的異體移植手術。
8.5冠狀動脈搭橋術(或稱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
指為治療嚴重的冠心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冠狀動脈血管旁路移植的手術。
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心導管球囊擴張術、激光射頻技術及其他非開胸的介入手術、腔鏡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8.6終末期腎?。ɑ蚍Q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
指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達到尿毒癥期,經診斷后已經進行了至少90日的規(guī)律性透析治療或實施了腎臟移植手術。
8.7多個肢體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個或兩個以上肢體自腕關節(jié)或踝關節(jié)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完全性斷離。
8.8急性或亞急性重癥肝炎
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臟組織彌漫性壞死,導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經血清學或病毒學檢查證實,并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重度黃疸或黃疸迅速加重;
(2)肝性腦病;
(3)B超或其他影像學檢查顯示肝臟體積急速萎縮;
(4)肝功能指標進行性惡化。
8.9良性腦腫瘤
指腦的良性腫瘤,已經引起顱內壓增高,臨床表現(xiàn)為視神經乳頭水腫、精神癥狀、癲癇及運動感覺障礙等,并危及生命。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并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實際實施了開顱進行的腦腫瘤完全切除或部分切除的手術;
(2)實際實施了對腦腫瘤進行的放射治療。
腦垂體瘤、腦囊腫、腦血管性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8.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期
指因慢性肝臟疾病導致肝功能衰竭,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持續(xù)性黃疸;
(2)腹水;
(3)肝性腦病;
(4)充血性脾腫大伴脾功能亢進或食管胃底靜脈曲張。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圍內。
8.11腦炎后遺癥或腦膜炎后遺癥
指因患腦炎或腦膜炎導致的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后,仍殘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12深度昏迷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意識喪失,對外界刺激和體內需求均無反應,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級(Glasgow coma scale)結果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經持續(xù)使用呼吸機及其它生命維持系統(tǒng)96 小時以上。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圍內。
8.13雙耳失聰-三周歲始理賠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耳聽力永久不可逆(見釋義29)性喪失,在500赫茲、1000赫茲和2000赫茲語音頻率下,平均聽閾大于90分貝,且經純音聽力測試、聲導抗檢測或聽覺誘發(fā)電位檢測等證實。
被保險人申請理賠時年齡必須在三周歲以上,并且提供理賠當時的聽力喪失診斷及檢查證據(jù)。
8.14雙目失明-三周歲始理賠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眼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雙眼中較好眼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矯正視力低于0.02(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3)視野半徑小于5度。
被保險人申請理賠時年齡必須在三周歲以上,并且提供理賠當時的視力喪失診斷及檢查證據(jù)。
8.15癱瘓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兩肢或兩肢以上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疾病確診180天后或意外傷害發(fā)生180天后,每肢三大關節(jié)中的兩大關節(jié)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8.16心臟瓣膜手術
指為治療心臟瓣膜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進行的心臟瓣膜置換或修復的手術。
8.17嚴重阿爾茨海默病
指因大腦進行性、不可逆性改變導致智能嚴重衰退或喪失,臨床表現(xiàn)為明顯的認知能力障礙、行為異常和社交能力減退,其日常生活必須持續(xù)受到他人監(jiān)護。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神經官能癥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8.18嚴重腦損傷
指因頭部遭受機械性外力,引起腦重要部位損傷,導致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腦損傷180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19嚴重帕金森病
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tǒng)的退行性疾病,臨床表現(xiàn)為震顫麻痹、共濟失調等。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藥物治療無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繼發(fā)性帕金森綜合征不在保障范圍內。
8.20嚴重III度燒傷
指燒傷程度為Ⅲ度,且Ⅲ度燒傷面積達到全身體表面積的20%或20%以上。體表面積根據(jù)《中國新九分法》計算。
8.21嚴重原發(fā)性肺動脈高壓
指不明原因的肺動脈壓力持續(xù)性增高,進行性發(fā)展而導致的慢性疾病,已經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tài)分級IV級,且靜息狀態(tài)下肺動脈平均壓超過30mmHg。
8.22嚴重運動神經元病
是一組中樞神經系統(tǒng)運動神經元的進行性變性疾病,包括進行性脊肌萎縮癥、進行性延髓麻痹癥、原發(fā)性側索硬化癥、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癥。須滿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的條件。
8.23語言能力喪失-三歲始理賠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完全喪失語言能力,經過積極治療至少12個月(聲帶完全切除不受此時間限制),仍無法通過現(xiàn)有醫(yī)療手段恢復。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語言能力喪失不在保障范圍內。
被保險人申請理賠時年齡必須在三周歲以上,并且提供理賠當時的語言能力喪失診斷及檢查證據(jù)。
8.24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續(xù)性衰竭導致的貧血、中性粒細胞減少及血小板減少。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骨髓穿刺檢查或骨髓活檢結果支持診斷;
(2)外周血象必須具備以下三項條件:
①中性粒細胞絕對值≤0.5×10^9/L;
②網(wǎng)織紅細胞<1%;
③血小板絕對值≤20×10^9/L。
8.25主動脈手術
指為治療主動脈疾病,實際實施了開胸或開腹進行的切除、置換、修補病損主動脈血管的手術。主動脈指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不包括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的分支血管。
動脈內血管成形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8.26慢性呼吸功能衰竭
慢性肺部疾病導致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功能衰竭。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必須明確診斷并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休息時出現(xiàn)呼吸困難;
(2)動脈血氧分壓(PaO 2 )< 50mmHg;
(3)動脈血氧飽和度(SaO 2 )< 80%;
(4)因缺氧必須接受持續(xù)的輸氧治療。
8.27嚴重多發(fā)性硬化
指被保險人因腦及脊髓內的脫髓鞘病變而出現(xiàn)神經系統(tǒng)多灶性(多發(fā)性)多時相(至少6個月以內有一次以上(不包含一次)的發(fā)作)的病變,須由計算機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且已經造成自主生活能力嚴重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持續(xù)至少180天。
8.28嚴重冠心病
指經根據(jù)冠狀動脈造影檢查結果明確診斷為三支主要血管嚴重狹窄性病變(至少一支血管管腔直徑減少75%以上和其他兩支血管管腔直徑減少60%以上)。冠狀動脈的主要血管指左冠狀動脈主干、前降支、左旋支及右冠狀動脈。
前降支、左旋支及右冠狀動脈的分支血管的狹窄不作為本保障的衡量指標。
8.29嚴重心肌病
指被保人因心肌病(包括擴張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及限制型心肌病)導致慢性心功能損害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心功能衰竭程度達到紐約心臟病學會的心功能分級標準之心功能IV級。被保險人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
繼發(fā)于酒精濫用性的心肌病不在此保障范圍之內。
8.30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性腎炎
指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患者并發(fā)狼瘡性腎炎而影響和損害腎臟功能,且肌酐清除率持續(xù)低于30ml/分。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性腎炎的診斷必須經專科醫(yī)生確診,并滿足下列條件: 
(1)臨床表現(xiàn)至少具備下列條件的四個: 
  ① 蝶形紅斑或盤形紅斑;
  ② 光敏感;
  ③ 口鼻腔黏膜潰瘍;
  ④ 非畸形性關節(jié)炎或多關節(jié)痛;
  ⑤ 胸膜炎或心包炎;
  ⑥ 癲癇或精神癥狀;
  ⑦ 血象異常(白細胞小于4×10^9/L或血小板小于100×10^9/L或溶血性貧血)。
(2)檢測結果至少具備下列條件的兩個:
  ① 抗dsDNA抗體陽性;
  ② 抗Sm抗體陽性;
  ③ 抗核抗體陽性;
  ④ 皮膚狼瘡帶試驗(非病損部位)或腎活檢陽性;
  ⑤ C3降低。
8.31由輸血或輸液而感染艾滋病病毒
被保險人感染上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并且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在保障起始日或復效日之后,被保險人因治療必須接受輸血而感染HIV;
(2)提供輸血治療的輸血中心或醫(yī)院出具該項輸血感染屬醫(yī)療責任事故的報告,或者法院終審裁定為醫(yī)療責任并且不準上訴;
(3)受感染的被保險人不是血友病患者;
(4)提供輸血治療的輸血中心或醫(yī)院必須擁有合法經營執(zhí)照。
在任何治愈艾滋?。ˋIDS)或阻止HIV病毒作用的療法被發(fā)現(xiàn)以后,或能防止AIDS發(fā)生的醫(yī)療方法被研究出來以后,本保障將不再予以賠付。
任何因其他傳播方式(包括:性傳播或靜脈注射毒品)導致的HIV感染不在本保單保障范圍內。
保險公司必須擁有獲得使用被保險人的所有血液樣本的權利和能夠對這些樣本進行獨立檢驗的權利。
8.32因職業(yè)關系導致的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被保險人在其常規(guī)職業(yè)工作過程中遭遇外傷,或者職業(yè)需要處理血液或者其他體液時感染上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
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感染必須是在被保險人正在從事其職業(yè)工作中發(fā)生,該職業(yè)必須屬于以下列表內的職業(yè);
(2)血清轉化必須出現(xiàn)在事故發(fā)生后的6個月以內;
(3)必須提供被保險人在所報事故發(fā)生后的5天以內進行的檢查報告,該報告必須顯示被保險人血液HIV病毒陰性和/或HIV抗體陰性;
(4)必須在事故發(fā)生后的12個月內證實被保險人體內存在HIV病毒或者HIV抗體。
職業(yè)限制如下所示:

醫(yī)生和牙科醫(yī)生

護士

醫(yī)院化驗室工作人員

醫(yī)院護工

醫(yī)生助理和牙醫(yī)助理

救護車工作人員

助產士

消防隊員

警察

獄警

8.33特發(fā)性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衰竭
指自身免疫性腎上腺炎(既往稱:特發(fā)性腎上腺皮質萎縮)導致腎上腺萎縮和慢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必須滿足所有以下條件:
(1)明確診斷,符合所有以下診斷標準: 血漿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水平測定,>100pg/ml; 血漿腎素活性、血管緊張素II和醛固酮測定,顯示為原發(fā)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 促腎上腺皮質激素(ACTH)刺激試驗顯示為原發(fā)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癥。
(2)已經采用皮質類固醇替代治療180天以上。
本保障僅包括由自身免疫功能紊亂所導致的慢性腎上腺功能減退,其他成因(包括但不限于:腎上腺結核、HIV感染或艾滋病、感染、腫瘤)所致的原發(fā)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和繼發(fā)性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均不在保障范圍內。
8.34植物人狀態(tài)
植物人狀態(tài)系指由于嚴重顱腦外傷造成大腦和/或腦干嚴重損害導致完全永久性的對自身和環(huán)境的意識喪失和中樞神經系統(tǒng)功能喪失,僅殘存植物神經功能的疾病狀態(tài)。診斷必須明確并且具有嚴重顱腦外傷和腦損害的證據(jù)。
植物人狀態(tài)必須持續(xù)30天以上方可申請理賠。
8.35額顳葉癡呆
指一組以額顳葉萎縮為特征的癡呆綜合征,臨床以明顯的人格、行為改變和認知障礙為特征。被保險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日常生活必須持續(xù)受到他人監(jiān)護。導致癡呆的疾病必須明確診斷,并且有完整的臨床、實驗室和影像學檢查結果證實。
神經官能癥,精神疾病及酒精中毒所致腦損害不在保障范圍內。
8.36重癥急性壞死性筋膜炎
是一種由細菌侵入皮下組織和筋膜引起的急性壞死性軟組織感染,可伴有毒血癥、敗血癥、中毒性休克、彌漫性血管內凝血及多器官衰竭。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細菌培養(yǎng)和臨床表現(xiàn)符合壞死性筋膜炎診斷標準;
(2)病情迅速惡化,有膿毒血癥表現(xiàn);
(3)受感染肢體被截肢(自腕關節(jié)或踝關節(jié)近端)。
8.37嚴重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
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為廣泛分布的慢性進行性多關節(jié)病變,表現(xiàn)為關節(jié)嚴重變形,侵犯至少三個主要關節(jié)或關節(jié)組(如:雙手(多手指)關節(jié)、雙足(多足趾)關節(jié)、雙腕關節(jié)、雙膝關節(jié)和雙髖關節(jié))。
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必須明確診斷并且已經達到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功能分類IV級的永久不可逆性關節(jié)功能障礙(生活不能自理,且喪失工作能力)并且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晨僵;
(2)對稱性關節(jié)炎;
(3)類風濕性皮下結節(jié);
(4)類風濕因子滴度升高;
(5)X線顯示嚴重的關節(jié)(軟骨和骨)破壞和關節(jié)畸形。
8.38嚴重克隆病
克隆病是一種慢性肉芽腫性腸炎,具有特征性的克隆病病理組織學變化。診斷必須由病理檢查結果證實。被保險人所患的克隆病必須已經造成瘺管形成并伴有腸梗阻或腸穿孔。
8.39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本保單所保障的潰瘍性結腸炎是指伴有致命性電解質紊亂的急性暴發(fā)性潰瘍性結腸炎,病變累及全結腸,表現(xiàn)為嚴重的血便和系統(tǒng)性癥狀體征,治療通常采取全結腸切除和回腸造瘺術。潰瘍性結腸炎必須根據(jù)組織病理學特點診斷,并且被保險人已經接受了結腸切除和回腸造瘺術。
8.40原發(fā)性硬化性膽管炎
指一種膽汁淤積綜合征,其特征是肝內、肝外膽道因纖維化性炎癥逐漸狹窄,并最終導致完全阻塞而發(fā)展為肝硬化。本病須經內鏡逆行胰膽管造影等影像學檢查證實,并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總膽紅素和直接膽紅素同時升高,血清ALP>200U/L; 
(2)持續(xù)性黃疸病史;
(3)出現(xiàn)膽汁性肝硬化或門脈高壓。 
因腫瘤或膽管損傷等繼發(fā)性的硬化性膽管炎不在保障范圍內。
8.41Ⅱ級重癥急性胰腺炎
Ⅱ級重癥急性胰腺炎是指急性胰腺炎伴有臟器功能障礙。被保險人所患的Ⅱ級重癥急性胰腺炎必須明確診斷,按APACHEⅡ評分達到8分或8分以上和Balthazar分級系統(tǒng)達到Ⅱ級或Ⅱ級以上,并且接受了外科剖腹手術治療,以進行壞死組織清除、壞死病灶切除或胰腺切除。
因酗酒或飲酒過量所致的急性壞死性胰腺炎以及腹腔鏡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8.42非阿爾茨海默病所致嚴重癡呆
指因阿爾茨海默病以外的腦的器質性疾病造成腦功能衰竭導致永久不可逆性的嚴重癡呆,臨床表現(xiàn)為明顯的認知能力障礙、行為異常和社交能力減退。被保險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日常生活必須持續(xù)受到他人監(jiān)護。導致癡呆的疾病必須明確診斷,并且由完整的臨床、實驗室和影像學檢查結果證實。
神經官能癥,精神疾病及酒精中毒所致腦損害不在保障范圍內。
8.43腦動脈瘤破裂開顱手術
指腦動脈瘤破裂引起蛛網(wǎng)膜下腔出血,導致突發(fā)神經系統(tǒng)功能損害。被保險人在蛛網(wǎng)膜下腔出血后實際實施了在全麻下經骨瓣開顱進行的腦動脈瘤的外科手術治療。腦動脈瘤診斷必須由腦動脈造影或其他影像學檢查證據(jù)支持。
未破裂之腦動脈瘤的手術、鉆孔或小骨窗開顱或其他顱內或腦內出血清除或吸除手術、非開顱的腦立體定向手術或伽瑪?shù)妒中g、血管內介入治療、腦囊腫切除、垂體瘤切除及顱內血管畸形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8.44主動脈夾層瘤
指主動脈壁在受到某些病理因素的破壞后,高速、高壓的主動脈血流將其內膜撕裂,以致主動脈腔內的血流通過主動脈內膜的破裂口進入主動脈內壁而形成血腫。被保險人需通過電腦斷層掃描(CT)、磁共振掃描(MRI)、磁共振血管檢驗法(MRA)或血管掃描等檢查,并須經??漆t(yī)生確診。
8.45系統(tǒng)性硬皮病
系統(tǒng)性硬皮?。毨奂皟扰K器官),指一種以局限性或彌漫性皮膚增厚和皮膚、血管、內臟器官異常纖維化為特征的結締組織病。本病須經專科醫(yī)師明確診斷,并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肺臟:肺部病變進而發(fā)展為肺間質纖維化和肺動脈高壓;
(2)心臟:心功能受損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tài)分級IV級;
(3)腎臟:腎臟受損導致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衰竭,達到尿毒癥期。
下列疾病不在本險種保障范圍內:
①局部性硬皮病(如:帶狀硬皮病、硬斑病); 
②嗜酸性粒細胞性筋膜炎;
③CREST綜合征。
8.46嚴重慢性復發(fā)性胰腺炎
指慢性反復發(fā)作的胰腺炎癥導致胰腺的廣泛纖維化、壞死、彌漫性鈣化及假性囊腫形成,造成胰腺功能障礙出現(xiàn)嚴重糖尿病和營養(yǎng)不良。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CT顯示胰腺廣泛鈣化或逆行胰膽管造影(ERCP)顯示胰管扭曲、擴張和狹窄;
(2)接受胰島素替代治療和酶替代治療180天以上。              
因酒精所致的慢性復發(fā)性胰腺炎除外。
8.47胰腺移植
指因胰腺功能衰竭,已經實施了在全身麻醉下進行的胰腺的異體器官移植手術。       
單純胰島移植、部分胰腺組織或細胞的移植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8.48嚴重心肌炎
指被保人因嚴重心肌炎性病變導致心功能損害造成持續(xù)的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必須滿足所有以下條件:
(1)心功能衰竭程度達到紐約心臟病學會的心功能分級標準之心功能IV級,或左室射血數(shù)低于30%;
(2)持續(xù)不間斷180天以上;
(3)被保險人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
8.49肺源性心臟病
指被保人因慢性肺部疾病導致慢性心功能損害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心功能衰竭。心功能衰竭程度達到紐約心臟病學會的心功能分級標準之心功能IV級。被保險人永久不可逆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
8.50嗜鉻細胞瘤
指發(fā)生在腎上腺或腎上腺外嗜鉻組織的以分泌過多的兒茶酚胺為表現(xiàn)的神經內分泌腫瘤。嗜鉻細胞瘤必須由內分泌??漆t(yī)生診斷,并且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臨床有高血壓癥候群表現(xiàn);
(2)已經實施了嗜鉻細胞瘤切除手術。
8.51范可尼綜合征
也稱Fanconi綜合征,指近端腎小管的功能異常引起的一組癥候群。須經??漆t(yī)生診斷,且須滿足下列至少三項條件:
(1)尿液檢查出現(xiàn)腎性糖尿、全氨基酸糖尿或磷酸鹽尿;
(2)血液檢查出現(xiàn)低磷血癥、低尿酸血癥或近端腎小管酸中毒;
(3)出現(xiàn)骨質疏松、骨骼畸形或尿路結石。
(4)通過骨髓片、白細胞、直腸黏膜中的結晶分析或裂隙燈檢查角膜有胱氨酸結晶。
被保險人在三周歲之前患該疾病,本公司不承擔保險責任。
8.52疾病或外傷所致智力障礙(殘疾)
因嚴重頭部創(chuàng)傷或疾病造成被保險人智力低常(智力低于常態(tài))或智力殘疾。根據(jù)智商(IQ)智力低常分為輕度(IQ50-70);中度(IQ35-50);重度(IQ20-35)和極重度(IQ<20)。智商70-85為智力臨界低常,不在本保障范圍內。智商的檢測必須由我們認可的專職心理測驗工作者進行,心理測驗工作者必須持有由心理測量專業(yè)委員會資格認定書。根據(jù)被保險人年齡采用對應的智力量表如韋克斯勒智力量表(兒童智力量表或成人智力量表)。
理賠時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被保險人大于或等于六周歲;
(2)??漆t(yī)生確診被保險人由于嚴重頭部創(chuàng)傷或疾病造成智力低下;
(3)專職合格心理檢測工作者適時做的心理檢測證實被保險人智力低常(輕度、中度、重度或極重度);
(4)被保險人的智力低常自確認日起持續(xù)180天以上。
8.53亞急性硬化性全腦炎
是麻疹或麻疹樣病毒所致的一種中樞神經系統(tǒng)慢感染。中樞神經系統(tǒng)呈現(xiàn)灰質和白質破壞為特征的慢性和急性混合存在的炎癥。必須符合所有以下條件:
(1)必須由三甲醫(yī)院診斷,臨床檢查證實腦電圖存在周期性復合波、腦脊液?-球蛋白升高、腦脊液和血清中麻疹抗體滴定度升高;
(2)被保險人出現(xiàn)運動障礙,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54克-雅氏?。–JD、人類瘋牛?。?/strong>
克-雅氏病是一種傳染性海綿狀腦病,臨床表現(xiàn)為快速進行性癡呆、肌陣攣和特征性腦電圖變化。本病須經三級醫(yī)院的??漆t(yī)師根據(jù)WHO診斷標準明確診斷,并且被保險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克-雅氏病疑似病例除外。
8.55絲蟲病所致象皮病
指因絲蟲感染導致淋巴阻塞性出現(xiàn)嚴重淋巴水腫,達到國際淋巴學會淋巴腫分期第III期,臨床表現(xiàn)為肢體象皮腫,患肢較健肢增粗30%以上,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56埃博拉病毒感染(伊波拉病毒感染)
指埃博拉病毒感染導致的急性出血性傳染病。埃博拉病毒病必須經國家認可的有合法資質的傳染病專家確診并且上報國家疾病控制中心接受了隔離和治療,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實驗室檢查證據(jù)證實存在埃博拉病毒感染;
(2)存在廣泛出血的臨床表現(xiàn);
(3)病程持續(xù)30天以上。
單純實驗室診斷但沒有臨床出血表現(xiàn)的或者在確診之前已經死亡的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8.57嚴重自身免疫性肝炎
自身免疫性肝炎是一種原因不明的慢性肝臟的壞死性炎性疾病,機體免疫機制被破壞,產生針對肝臟自身抗原的抗體導致自身免疫反應,從而破壞肝細胞造成肝臟炎癥壞死,進而發(fā)展為肝硬化。必須滿足所有以下條件:
(1)高γ球蛋白血癥;
(2)血液中存在高水平的自身免疫抗體,如ANA(抗核抗體)、SMA(抗平滑肌抗體)、抗LKM1抗體或抗-SLA/LP抗體;
(3)肝臟活檢證實免疫性肝炎;
(4)臨床已經出現(xiàn)腹水、食道靜脈曲張和脾腫大等肝硬化表現(xiàn)。
8.58嚴重組織細胞增生癥
是指一組單核-巨噬細胞(組織細胞)異常增生的疾病。理賠時須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支氣管鏡活檢或開胸肺活檢病理檢查證實;
(2)已導致呼吸衰竭和右心衰竭;
(3)影像學檢查顯示蜂窩肺。
8.59席漢氏綜合征
指因產后大出血并發(fā)休克、全身循環(huán)衰竭、彌漫性血管內凝血導致腦垂體缺血壞死和垂體分泌激素不足,造成性腺、甲狀腺、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必須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產后大出血休克病史;
(2)嚴重腺垂體功能破壞,破壞程度>95%;
(3)影像學檢查顯示腦垂體嚴重萎縮或消失;
(4)實驗室檢查顯示:
①垂體前葉激素全面低下(包括生長激素、促甲狀腺素、促腎上腺皮質激素、卵泡刺激素和黃體生成素);和
②性激素、甲狀腺素、腎上腺皮質激素全面低下;
(5)需要終身激素替代治療以維持身體功能,持續(xù)服用各種替代激素超過一年。
8.60原發(fā)性骨髓纖維化
原發(fā)性骨髓纖維化以骨髓纖維增生和髓外造血為特點,表現(xiàn)為進行性貧血、脾腫大、外周血幼稚細胞等等。
被保險人被明確診斷為原發(fā)性骨髓纖維化,并符合以下條件中的三項且持續(xù)180天:
(1)血紅蛋白<100g/l;
(2)白細胞計數(shù)>25x10^9/l;
(3)外周血原始細胞≥1%;
(4)血小板計數(shù)<100x10^9/l;
惡性腫瘤、中毒、放射線和感染所致的繼發(fā)性骨髓纖維化除外。
8.61重癥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
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是起源于造血干細胞的一組骨髓克隆異常的疾病,表現(xiàn)為無效造血、難治性血細胞減少,有轉化為急性髓系白血病的風險。
被保險人根據(jù)外周血和骨髓活檢被明確診斷為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并且符合所有以下條件:
(1)FAB分類為難治性貧血伴原始細胞增多(RAEB);
(2)根據(jù)“骨髓增生異常綜合征修訂國際預后積分系統(tǒng)(IPSS-R)”積分≥3,屬于中危及以上組。
8.62進行性多灶性白質腦病
是一種亞急性脫髓鞘腦病,常常發(fā)生于免疫缺陷病人。必須根據(jù)腦組織活檢確診。
8.63傳染性心內膜炎
傳染性心內膜炎是指因細菌、真菌和其他微生物制劑感染而產生心瓣膜或心室壁內膜的炎癥,引起心臟瓣膜關閉不全。必須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急性或亞急性感染性心內膜炎臨床表現(xiàn);
(2)血培養(yǎng)病原體陽性;
(3)心功能衰竭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tài)分級IV級且持續(xù)180天或接受了心臟瓣膜置換手術。
8.64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
三度房室傳導阻滯又稱完全性房室傳導阻滯是指心房的激動不能正常地傳導到心室,造成心室率過于緩慢,出現(xiàn)心力衰竭和因大腦供血不足導致的暈厥、阿-斯綜合征。必須由??漆t(yī)生明確診斷并且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心電圖表現(xiàn)為室性逸搏心律,心室率持續(xù)低于40次/分;
(2)曾經有暈厥、阿-斯綜合征發(fā)作;
(3)已經植入人工永久性心臟起搏器。
8.65川崎病
川崎病為一種病因不明的系統(tǒng)性血管炎。
本保單僅對診斷性檢查證實川崎病并發(fā)冠狀動脈瘤或其他心血管異常并且實際接受了手術治療的情況予以理賠。
8.66嚴重慢性縮窄性心包炎
由于慢性心包炎癥導致心包臟層和壁層廣泛瘢痕粘連、增厚和鈣化,心包腔閉塞,形成一個纖維瘢痕外殼,使心臟和大血管根部受壓,妨礙心臟的擴張。
被保險人被明確診斷為慢性縮窄性心包炎,并符合所有以下條件:
(1)心功能IV級持續(xù)180天;
(2)實際接受了以下任何一種手術路徑的心包剝脫或心包切除手術:
①胸骨正中切口;
②雙側前胸切口;
③左前胸肋間切口。
經胸腔鏡、胸壁打孔進行的手術,心包粘連松解手術除外。
8.671型糖尿病—嚴重并發(fā)癥
1型糖尿病的特征為由于胰島素分泌絕對不足引起嚴重胰島素缺乏導致慢性血糖升高,需要依賴外源性胰島素進行機體的葡萄糖代謝和維持生命。被保險人的1型糖尿病必須明確診斷,而且有血胰島素測定及血C肽或尿C肽測定結果支持診斷,并且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已經持續(xù)性地接受外源性胰島素注射治療連續(xù)180天以上;
(2)因需要已經接受了下列治療:
①因嚴重心律失常植入了心臟起搏器;或
②因壞疽自跖趾關節(jié)或以上切除了一趾或多趾。
8.68脊髓灰質炎
脊髓灰質炎是由于脊髓灰質炎病毒感染所致的癱瘓性疾病,臨床表現(xiàn)為運動功能損害或呼吸無力。脊髓灰質炎必須明確診斷。本保單僅對脊髓灰質炎造成的神經系統(tǒng)功能損害導致被保險人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情況予以理賠。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疾病確診180天后,每肢三大關節(jié)中的兩大關節(jié)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8.69進行性核上性麻痹
進行性核上性麻痹(PSP)又稱Steele-Rchardson—Olszewski綜合征,是一種少見的神經系統(tǒng)變性疾病,以假球麻痹、垂直性核上性眼肌麻痹、錐體外系肌僵直、步態(tài)共濟失調和輕度癡呆為主要臨床特征。PSP必須由我們認可的醫(yī)療機構的??漆t(yī)生確診,并且被保險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70嚴重幼年風濕關節(jié)炎
幼年類風濕關節(jié)炎是一種兒童期發(fā)病的慢性關節(jié)炎,其特點為在高熱和系統(tǒng)性病征出現(xiàn)數(shù)月后發(fā)生關節(jié)炎。 
本保單僅對實際接受了膝關節(jié)或髖關節(jié)置換手術治療的嚴重的幼年類風濕關節(jié)炎予以理賠。
8.71Brugada綜合征
由心臟科專科醫(yī)生根據(jù)臨床癥狀和典型心電圖表現(xiàn),明確診斷為Brugada綜合征。經醫(yī)生判斷認為醫(yī)療必須已安裝永久性心臟除顫器。
8.72冠狀動脈血管成形術
是指有心絞痛等心臟不適癥狀,經過血管造影技術檢查證實同時存在兩支(其中一支為左冠狀動脈主干、左前降支或左回旋支)或更多支的冠狀動脈血管發(fā)生嚴重的狹窄(狹窄程度在70%以上),需要并且已實施冠狀動脈粥樣斑塊切除術以改善血管的血流狀況。
索賠時必須提供血管造影的影像資料、報告、手術記錄和病歷。
8.73室壁瘤切除手術
被保險人被明確診斷為左室室壁瘤,并且實際接受了開胸開心進行的室壁瘤切除手術治療。
經導管心室內成型手術治療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8.74嚴重結核性腦膜炎
由結核桿菌引起的腦膜和脊膜的非化膿性炎癥性疾病。 需滿足以下全部條件:
(1)出現(xiàn)顱內壓明顯增高,表現(xiàn)頭痛、嘔吐和視乳頭水腫;
(2)出現(xiàn)部分性、全身性癲癇發(fā)作或癲癇持續(xù)狀態(tài);
(3)視力減退、復視和面神經麻痹;
(4)昏睡或意識模糊。
8.75脊髓小腦變性癥
脊髓小腦變性癥為一組以小腦萎縮和共濟失調為主要臨床特點的疾病。必須符合所有以下條件: 
(1)脊髓小腦變性癥必須由神經??茖<裔t(yī)生的診斷,并有以下證據(jù)支持: 
①影像學檢查證實存在小腦萎縮; 
②臨床表現(xiàn)存在共濟失調、語言障礙和肌張力異常; 
(2)被保險人運動功能嚴重障礙,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76多處臂叢神經根性撕脫
由于疾病或意外導致至少兩根臂叢神經根性撕脫,所造成的手臂感覺功能與運動功能完全永久性喪失。該病必須由我們認可的醫(yī)療機構的專科醫(yī)生確診,并且有完整的電生理檢查結果證實。
8.77嚴重瑞氏綜合征
瑞氏綜合征(Reye綜合征)是線粒體功能障礙性疾病。導致脂肪代謝障礙,引起短鏈脂肪酸、血氨升高,造成腦水腫。主要臨床表現(xiàn)為急性發(fā)熱、反復嘔吐、驚厥及意識障礙等等。肝臟活檢是確診的重要手段。瑞氏綜合征需由三級醫(yī)院的專科醫(yī)生確診,并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有腦水腫和顱內壓升高的腦脊液檢查和影像學檢查證據(jù);
(2)血氨超過正常值的3倍;
(3)臨床出現(xiàn)昏迷,病程至少達到疾病分期第3期。
8.78溶血性尿毒綜合征
溶血性尿毒綜合征,一種由于感染導致的急性綜合征,引起紅細胞溶血,腎功能衰竭及尿毒癥。溶血尿毒綜合征必須由血液和腎臟??漆t(yī)師診斷,并且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實驗室檢查確認有溶血性貧血、血尿、尿毒癥、血小板減少性紫癜; 
(2)因腎臟功能衰竭實施了腎臟透析治療。 
任何非因感染導致的溶血性貧血,如: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貧血、與紅細胞末缺陷有關的溶血性貧血、紅細胞酶病、血紅蛋白病等,不在本保單保障范圍內。
8.79脊髓空洞癥
脊髓空洞癥為慢性進行性的脊髓變性性疾病,其特征為脊髓內空洞形成。表現(xiàn)為感覺異常、肌萎縮及神經營養(yǎng)障礙。脊髓空洞癥累及延髓稱為延髓空洞癥,表現(xiàn)為延髓麻痹。脊髓空洞癥必須明確診斷并且造成永久不可逆的神經系統(tǒng)功能障礙,存在持續(xù)至少180天以上的神經系統(tǒng)功能缺失并滿足下列任一條件:
(1)延髓麻痹呈現(xiàn)顯著舌肌萎縮、構音困難和吞咽困難;或
(2)雙手萎縮呈“爪形手”,肌力2級或以下。
8.80細菌性腦脊髓膜炎后遺癥
指因腦膜炎雙球菌感染引起腦脊髓膜化膿性病變,且導致永久性神經損害,持續(xù)90日以上,并且腦脊液檢查顯示腦膜炎雙球菌陽性。永久性神經損害是指由細菌性腦脊髓膜炎引起的耳聾、失明、動眼神經麻痹、癱瘓、腦積水的損害,且上述癥狀持續(xù)180 天以上仍無改善跡象。
8.81嚴重癲癇
本病的診斷須由神經科或兒科??漆t(yī)生根據(jù)典型臨床癥狀和腦電圖及MRI、PET、CT等影相學檢查做出。理賠時必須提供6個月內發(fā)作三次及以上和6個月以上的相關病歷記錄證明被保險人存在經抗癲癇藥物治療無效而反復發(fā)作的強直陣攣性發(fā)作或癲癇大發(fā)作,或者已行神經外科手術以治療反復發(fā)作的癲癇。 
熱性驚厥或沒有全身性發(fā)作的失神發(fā)作(癲癇小發(fā)作)不在保障范圍之內。
8.82嚴重強直性脊柱炎
強直性脊柱炎是一種慢性全身性炎性疾病,主要侵犯脊柱導致脊柱畸形。強直性脊柱炎必須明確診斷并且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嚴重脊柱畸形;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83小腸移植
指因腸道疾病或外傷,已經實施了在全身麻醉下進行的小腸的異體器官移植手術。此手術必須由專科醫(yī)生認為是醫(yī)學上必需的情況下進行。
8.84敗血癥導致的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征
多器官功能障礙指敗血癥導致的并發(fā)癥,一個或多個器官系統(tǒng)生理功能障礙,因該疾病住院至少96小時,并至少滿足以下一條標準:
(1)呼吸衰竭,需要進行氣管插管機械通氣;
(2)凝血血小板計數(shù)<50x103/微升;
(3)肝功能不全,膽紅素> 6mg/ dl或> 102μmol/L;
(4)需要用強心劑;
(5)昏迷格拉斯哥昏迷評分(GCS)<= 9;
(6)腎功能衰竭,血清肌酐>300μmol/ L或>為3.5mg / dl或尿量<500ml/d;
(7)敗血癥有血液和影像學檢查證實;
(8)住院重癥監(jiān)護病房最低96小時;
(9)器官功能障礙維持至少15天。
敗血癥引起的MODS的診斷應由??漆t(yī)生證實。非敗血癥引起的MODS不在保障范圍內。
8.85自體造血干細胞移植
指由于患者自身骨髓造血功能異常或為了達到治療腫瘤的目的,采集患者自己的一部分造血干細胞,分離并深低溫保存,再回輸給患者使患者的造血功能和免疫功能重新恢復的一種治療方法。
此治療必須由通過認可的??漆t(yī)生認為是醫(yī)學上必需的情況下進行。
8.86彌漫性血管內凝血
指血液凝固系統(tǒng)和纖溶系統(tǒng)的過度活動導致微血管血栓形成、血小板及凝血因子耗竭和嚴重出血,需要輸注血漿和濃縮血小板進行治療。
被保險人已經接受ICU重癥監(jiān)護病房的治療,診斷必須由??漆t(yī)生的確診。
8.87膽道重建手術
指因疾病或膽道創(chuàng)傷導致接受涉及膽總管小腸吻合術的膽道重建手術。手術必須在專科醫(yī)生認為是醫(yī)療所需的情況下進行。
膽道閉鎖并不在保障范圍內。
8.88嚴重腸道疾病并發(fā)癥
嚴重腸道疾病或外傷導致小腸損害并發(fā)癥,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至少切除了三分之二小腸;
(2)完全腸外營養(yǎng)支持三個月以上。
8.89進行性風疹性全腦炎
指由風疹病毒感染引起的兒童和青少年(19歲及以下人群)的慢性腦炎。疾病確診180 天后,仍遺留下列一種或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2)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90意外導致的重度面部燒傷
指面部Ⅲ度燒傷且燒傷面積達到面部表面積的2/3或全身體表面積的2%。
體表面積根據(jù) 《中國新九分法》計算,面部總面積為全身體表面積的3%。面部面積不包括發(fā)部和頸部。
8.91失去一肢及一眼
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單眼視力喪失及任何一肢自腕關節(jié)或踝關節(jié)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完全性斷離。
單眼視力喪失指單眼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患眼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矯正視力低于0.02(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3)視野半徑小于5 度。
被保險人在3周歲之前因疾病導致單眼視力喪失不在保障范圍內。
8.92肺淋巴管肌瘤病
指一種彌漫性肺部疾病,主要病理改變?yōu)榉伍g質、支氣管、血管和淋巴管內出現(xiàn)未成熟的平滑肌異常增生,同時需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經組織病理學診斷;
(2)CT顯示雙肺彌漫性囊性改變;      
(3)血氣提示低氧血癥,動脈血氧分壓(PaO2)持續(xù)<50mmHg。
8.93嚴重獲得性或繼發(fā)性肺泡蛋白質沉積癥
因獲得性或繼發(fā)性原因或導致雙肺肺泡和細支氣管腔內充滿不可溶性富磷脂蛋白的疾病。理賠時須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支氣管鏡活檢或開胸肺活檢病理檢查證實肺泡內充滿有過碘酸雪夫(PAS)染色陽性的蛋白樣物質;
(2)被保人因中重度呼吸困難或低氧血癥而實際已行全身麻醉下的全肺灌洗治療。
8.94器官移植導致的HIV 感染
指因進行器官移植而感染上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且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在保障起始日或復效日之后,被保險人因治療必需而實施器官移植,并且因器官移植而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
(2)提供器官移植治療的器官移植中心或醫(yī)院出具的此次因器官移植感染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屬于醫(yī)療事故的報告,或者法院終審裁定為醫(yī)療事故并且不準上訴;
(3)提供器官移植治療的器官移植中心或醫(yī)院必須擁有合法經營執(zhí)照。
任何因其他傳播方式(包括:性傳播或靜脈注射毒品)導致的 HIV感染不在保障范圍內。
8.95腦型瘧疾
惡性瘧原蟲嚴重感染導致的腦病或腦型瘧疾,以昏迷為主要特征。腦型瘧疾的診斷須由注冊醫(yī)生確認,且外周血涂片存在惡性瘧原蟲。
其他明確病因導致的腦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8.96惡性葡萄胎
該類疾病是指異常增生的絨毛組織浸潤性生長浸入子宮肌層或轉移至其他器官或組織的葡萄胎,并已經進行化療或手術治療的,需要專家診斷并提供病理與血液檢測以支持診斷。
8.97濕性年齡相關性黃斑變性
又稱為新生血管性年齡相關性黃斑變性或“滲出性”年齡相關性黃斑變性,發(fā)生脈絡膜新生血管(CNV)異常生長穿透玻璃膜進入視網(wǎng)膜,新生血管滲漏,滲出及出血。該病必須由熒光素眼底血管造影檢查提示黃斑區(qū)新生血管形成,并且必須由醫(yī)院的眼科專科醫(yī)生確診為濕性年齡相關性黃斑變性。
被保險人申請理賠時須提供近3個月內視力改變顯示病情惡化的相關檢查報告、診斷證明及病歷報告。
8.98嚴重肺結節(jié)病
結節(jié)病是一種原因未明的慢性肉芽腫病,可侵犯全身多個器官,以肺和淋巴結受累最為常見。嚴重肺結節(jié)病表現(xiàn)為肺的廣泛纖維化導致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必須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肺結節(jié)病的X線分期為IV期,即廣泛肺纖維化;
(2)永久不可逆性的慢性呼吸功能衰竭,臨床持續(xù)180天動脈血氧分壓(PaO2)<50mmHg和動脈血氧飽和度(SaO2)<80%。
8.99神經白塞病
白塞病是一種慢性全身性血管炎癥性疾病,主要表現(xiàn)為復發(fā)性口腔潰瘍、生殖器潰瘍、眼炎及皮膚損害,并可累及大血管、神經系統(tǒng)、消化道、肺、腎等等。累及神經系統(tǒng)損害的白塞病稱為神經白塞病。神經白塞病必須明確診斷,并且已經造成永久不可逆的神經系統(tǒng)功能損害。永久不可逆的神經系統(tǒng)損害指被保險人持續(xù)180天無法獨立完成下列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之一:
(1)移動:自己從一個房間到另一個房間;
(2)進食:自己從已準備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8.100嚴重心臟衰竭CRT心臟再同步治療
指因缺血性心臟病或擴張性心肌病導致慢性嚴重心臟衰竭,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了CRT治療,以矯正心室收縮不協(xié)調和改善心臟功能。接受治療之前必須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心功能衰竭程度達到紐約心臟病學會的心功能分級標準之心功能III級或IV級;
(2)左室射血分數(shù)低于35%;
(3)左室舒張末期內徑≥55mm;
(4)QRS時間≥130msec;
(5)藥物治療效果不佳,仍有癥狀。
8.101亞歷山大病
亞歷山大病(Alexander’s Disease)是一種遺傳性中樞神經系統(tǒng)退行性病變,特點為腦白質營養(yǎng)不良性。臨床表現(xiàn)為驚厥發(fā)作、智力下降、球麻痹、共濟失調、痙性癱瘓。亞歷山大病必須被明確診斷,并且造成永久性神經系統(tǒng)功能障礙。被保險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日常生活必須持續(xù)受到他人護理。
未明確診斷的疑似病例除外。
8.102心臟粘液瘤
指為了治療心臟粘液瘤,實際實施了開胸開心心臟粘液瘤切除手術。
經導管介入手術治療不在保障范圍內。
8.103III成骨不全癥
指一種膠原病,特征為骨易碎,骨質疏松和易骨折。主要臨床特點包括:發(fā)展遲緩、多發(fā)性骨折、進行性脊柱后側凸及聽力損害。該病種的檢查必須依據(jù)身體檢查,家族史,X線檢查和皮膚活檢報告資料確診。成骨不全癥第三型須同時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就成骨不全癥第三型之診斷進行的皮膚切片的病理檢查結果為陽性;
(2)X光片結果顯示多處骨折及逐步脊柱后側凸畸形;
(3)有證明是因此疾病引致發(fā)育遲緩及聽力損傷;
(4)由本公司認可醫(yī)院的兒科專科醫(yī)生明確診斷。
本公司僅對被保險人年滿18周歲前確診本項疾病承擔保險責任。
8.104嚴重全身性重癥肌無力
重癥肌無力是一種神經肌肉接頭傳遞障礙所致的疾病,表現(xiàn)為局部或全身骨骼肌(特別是眼外?。O易疲勞。疾病可以累及呼吸肌、上肢或下肢的近端肌群或全身肌肉,必須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經藥物治療和胸腺切除治療一年以上仍無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三項或三項以上。
8.105脊髓內腫瘤
指脊髓內良性或惡性腫瘤,并且此腫瘤造成脊髓損害導致癱瘓。須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了腫瘤切除的手術治療;
(2)手術180天后遺留下列神經系統(tǒng)損害,無法獨立完成下列任何一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
a.移動:自己從一個房間到另一個房間;
b.進食:自己從已準備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非脊髓內的其他椎管內腫瘤、脊柱腫瘤、神經纖維瘤不在保障范圍內。
8.106脊髓血管病后遺癥
指脊髓血管的突發(fā)病變引起脊髓梗塞或脊髓出血,導致永久性不可逆的神經系統(tǒng)功能損害,表現(xiàn)為截癱或四肢癱。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疾病確診180天后,仍然遺留后遺癥并且無法獨立完成下列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之一:
(1)移動:自己從一個房間到另一個房間;
(2)進食:自己從已準備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8.107開顱手術
指因外傷、顱內腫瘤或腦動脈瘤破裂,被保險人實際接受了在全麻下進行的顱骨切開手術,以清除腦內血腫、切除腫瘤或夾閉破裂動脈瘤的手術治療。
顱骨鉆孔手術、硬膜下血腫清除術、未破裂動脈瘤預防性手術、動脈瘤栓塞手術、血管內手術、顱骨切開或切除減壓術、腦積水腦脊液分流手術、經蝶骨腫瘤切除術及其他原因的開顱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8.108腎髓質囊性病
腎髓質囊性病,一種遺傳性腎臟疾病,特點為腎髓質多發(fā)大小不等的囊腫并且伴有小管炎癥和間質性腎炎。必須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經腎組織活檢明確診斷;
(2)臨床有腎臟衰竭和腎小管功能障礙表現(xiàn);
(3)影像學證據(jù)顯示腎髓質多發(fā)囊腫。
其他腎臟囊性病變不在本保障范圍內。
8.109嚴重肝豆狀核變性(Wilson病)
肝豆狀核變性是一種遺傳性銅代謝障礙疾病。表現(xiàn)為體內的銅離子在肝、腦、腎、角膜等處沉積,引起進行性加重的肝硬化、錐體外系癥狀、精神癥狀、腎損害及角膜色素環(huán)。肝豆狀核變性必須明確診斷并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
(1)失代償性肝硬化,臨床已經出現(xiàn)腹水、食道靜脈曲張和脾腫大等表現(xiàn);
(2)慢性腎功能衰竭,已開始腎臟透析治療;
(3)接受了肝移植或腎移植手術。
8.110溶血性鏈球菌感染引起的壞疽
由于急性溶血性鏈球菌感染導致廣泛的皮膚、皮下組織和深層組織的壞死。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細菌培養(yǎng)證實致病菌為溶血性鏈球菌;
(2)受感染肢體被截肢(自腕關節(jié)或踝關節(jié)近端)。
9.現(xiàn)金價值
指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通常體現(xiàn)為解除合同時,根據(jù)精算原理計算的,由本公司退還的那部分金額。
10.中癥疾病
指被保險人發(fā)生符合以下疾病定義所述條件的疾病(共25種),應當由??漆t(yī)生明確診斷。
10.1 中度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
類風濕性關節(jié)炎為廣泛分布的慢性進行性多關節(jié)病變,表現(xiàn)為關節(jié)嚴重變形,侵犯兩個主要關節(jié)或關節(jié)組(如:雙手(多手指)關節(jié)、雙足(多足趾)關節(jié)、雙腕關節(jié)、雙膝關節(jié)和雙髖關節(jié))。且被保險人滿足至少180天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見釋義28)中的兩項。
10.2 中度腦中風后遺癥
指因腦血管的突發(fā)病變引起腦血管出血、栓塞或者梗塞,并導致神經系統(tǒng)出現(xiàn)功能障礙表現(xiàn),在確診180天后神經系統(tǒng)功能障礙程度雖未達到重大疾病“腦中風后遺癥(見釋義8.3)”的給付標準,但仍遺留下列一種或者一種以上障礙: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體肌力III級或III級以下的運動功能障礙;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或者兩項  以上。
短暫性腦缺血發(fā)作(TIA) 和腔隙性腦梗塞不在保障范圍內。
10.3 中度腦損傷
指因頭部遭受機械性外力,引起腦重要部位損傷,導致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
神經系統(tǒng)永久性的功能障礙,指腦損傷180天后,仍部分喪失自主生活能力,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二項或以上。
10.4 中度面積III度燒傷
指燒傷程度為Ⅲ度,即全層皮膚燒傷,包括表皮、真皮和皮下組織,且Ⅲ度燒傷的面積達到全身體表面積的15%或15%以上;且未達到重大疾病“嚴重III度燒傷(見釋義11.20)”的給付標準。
因同一次意外事故原因所致的“中度面積Ⅲ度燒傷(見釋義10.4)”、“意外導致的中度面部燒傷(見釋義10.21)”,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中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一個病種中癥責任終止。
10.5 單個肢體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一個肢體自腕關節(jié)或踝關節(jié)近端(靠近軀干端)以上完全性斷離。
10.6中度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
本項保障所指的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必須符合下列所有理賠條件且未達到重大疾病“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性腎炎(見釋義8.30)”的給付標準:
(1)在下列5項情況中出現(xiàn)最少3項:
①非畸形性關節(jié)炎或多關節(jié)痛;
②胸膜炎或心包炎;
③腎?。?4小時尿蛋白定量達到 0.5克;
④血象異常( 白細胞小于4×10^9/L或血小板小于100×10^9/L或溶血性貧血);
⑤抗dsDNA抗體陽性,或抗Sm抗體陽性,或抗核抗體陽性。
(2)系統(tǒng)性紅斑狼瘡的診斷必須經??漆t(yī)生確診。
10.7 中度腦炎或腦膜炎后遺癥
指因患腦炎或者腦膜炎導致的神經系統(tǒng)的功能障礙。疾病確診180天后,仍存在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
10.8 中度運動神經元病
是一組中樞神經系統(tǒng)運動神經元的進行性變性疾病,進行性脊肌萎縮癥、進行性延髓麻痹癥、原發(fā)性側索硬化癥、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癥。須滿足自主生活能力部分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
10.9 中度帕金森氏病
是一種中樞神經系統(tǒng)的退行性疾病,臨床表現(xiàn)為震顫麻痹、共濟失調等。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藥物治療無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
繼發(fā)性帕金森綜合征不在保障范圍內。
10.10 結核性脊髓炎
指因結核桿菌引起的脊髓炎,導致永久性神經系統(tǒng)功能中度障礙,即:疾病首次確診180 天后,仍遺留下列障礙:
自主生活能力部分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二項或二項以上。
該診斷必須由我們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內的神經專科醫(yī)生證實,并必須由適當?shù)臋z查證明為結核性脊髓炎。
10.11中度脊髓灰質炎
脊髓灰質炎是由于脊髓灰質炎病毒感染所致的癱瘓性疾病,臨床表現(xiàn)為運動功能損害或呼吸無力。脊髓灰質炎必須明確診斷。本保險合同僅對脊髓灰質炎造成的神經系統(tǒng)功能損害導致被保險人一肢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的情況予以理賠。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疾病確診180天后,該肢三大關節(jié)中的至少一個大關節(jié)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
10.12 中度癱瘓
指因疾病或者意外傷害導致一肢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肢體機能永久完全喪失,指疾病確診180天后或意外傷害發(fā)生180天后,該肢三大關節(jié)中的兩大關節(jié)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肢體是指包括肩關節(jié)的整個上肢或包括髖關節(jié)的整個下肢。
自我傷害,病毒感染后的臨時癱瘓或由于心理疾病造成的機能喪失不在保障范圍內。
10.13 中度腸道疾病并發(fā)癥
嚴重腸道疾病或外傷導致小腸損害并發(fā)癥,本疾病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至少切除了二分之一小腸;
(2)完全腸外營養(yǎng)支持二個月以上。
10.14單側肺臟切除
指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實際實施的一側肺臟切除術。
因藥物濫用、酗酒、肺臟部分切除手術、肺臟捐獻引起的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10.15 中度嚴重潰瘍性結腸炎
潰瘍性結腸炎是指伴有致命性電解質紊亂的大腸(結腸及直腸)粘膜炎癥,病變累及全大腸。須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須經由內窺鏡檢查證實該疾病侵犯全部結腸及直腸,并經病理學組織切片檢查證實為潰瘍性結腸炎;
(2)經??谱葬t(yī)生以類固醇或免疫抑制劑連續(xù)治療6個月。
診斷及治療均須在我們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內由??漆t(yī)師認為是醫(yī)療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10.16 中度進行性核上性麻痹
指一種少見的神經系統(tǒng)變性疾病,以假球麻痹、垂直性核上性眼肌麻痹、錐體外系肌僵直、步態(tài)共濟失調和輕度癡呆為主要臨床特征。
須由我們認可的醫(yī)療機構的??漆t(yī)生確診,且滿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
10.17 中度克雅氏癥
是一種傳染性海綿狀腦病,臨床表現(xiàn)為快速進行性癡呆、肌陣攣和特征性腦電圖變化。須由我們認可的醫(yī)療機構的??漆t(yī)生根據(jù)WHO診斷標準明確診斷,并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
10.18 中度克隆病
是一種慢性肉芽腫性腸炎,具有特征性的克隆病病理組織學變化。診斷必須由專科醫(yī)生經過病理檢查結果證實,被保險人所患的克隆癥須經腸胃科專科醫(yī)生以類固醇或免疫抑制劑連續(xù)治療180天以上,且未達到重大疾病“嚴重克隆病(見釋義8.38)”的給付標準。
10.19 糖尿病并發(fā)癥引致的單足截除
因糖尿病引起的神經及血管病變累及足部,為了維持生命已經實際進行由足踝或者以上位置的單足截除手術。手術須在我們認可的醫(yī)療機構的專科醫(yī)生認為是醫(yī)療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切除多只腳趾或者因其他原因引起的截除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10.20 中度強直性脊柱炎
是一種慢性全身性炎性疾病,主要侵犯脊柱導致脊柱畸形。必須明確診斷并且滿足下列所有條件且未達到重大疾病“嚴重強直性脊柱炎(見釋義8.82)”的給付標準:
(1)嚴重脊柱畸形;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或兩項以上。
10.21意外導致的中度面部燒傷
指面部Ⅲ度燒傷且燒傷面積達到面部表面積的3/5或全身體表面積的1.8%。
體表面積根據(jù)《中國新九分法》計算,面部總面積為全身體表面積的3%。面部面積不包括發(fā)部和頸部。
因同一次意外傷害原因所致的“中度面積Ⅲ度燒傷(見釋義10.4)”、“意外導致的中度面部燒傷(見釋義10.21)”,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中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一個病種中癥責任終止。
10.22中度阿爾茨海默病
指因大腦進行性、不可逆性改變導致智能嚴重衰退或喪失,臨床表現(xiàn)為 明顯的認知能力障礙、行為異常和社交能力減退,其日常生活必須持續(xù) 受到他人監(jiān)護。須由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 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且自主生活能力嚴重喪失, 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但未達到重大疾病 “嚴重阿爾茨海默病(見釋義8.17)”的給付標準。
10.23中度多發(fā)性硬化癥
指被保險人因腦及脊髓內的脫髓鞘病變而出現(xiàn)神經系統(tǒng)多灶性(多發(fā)性)多時相(至少6個月以內有一次以上(不包含一次)的發(fā)作)的病變,須由計算機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檢查(MRI)或正電子發(fā)射斷層掃描(PET)等影像學檢查證實,且已經造成自主生活能力嚴重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持續(xù)至少180天。
10.24中度血管性癡呆
指由缺血性卒中、出血性卒中和造成記憶、認知和行為等腦區(qū)低灌注的腦血管疾病所致的嚴重認知功能障礙綜合征。被保險人自主生活能力嚴重喪失,無法獨立完成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中的兩項或兩項以上,持續(xù)至少180天,日常生活必須持續(xù)受到他人監(jiān)護。導致癡呆的疾病必須明確診斷,并且有完整的臨床、實驗室和影像學檢查結果證實。
神經官能癥,精神疾病及酒精中毒所致腦損害不在保障范圍內。
10.25出血性登革熱
出血性登革熱須出現(xiàn)全部四種癥狀,包括發(fā)高燒、出血現(xiàn)象、肝腫大和循環(huán)衰竭(登革熱休克綜合癥即符合WHO登革熱第Ⅲ級及第Ⅳ級)。出血性登革熱的診斷必須由本公司認可醫(yī)院的專科醫(yī)生證實。
非出血性登革熱不在保障范圍內。
11.輕癥疾病
指被保險人發(fā)生符合以下疾病定義所述條件的疾?。ü?0種),應當由專科醫(yī)生(見釋義25)明確診斷。
11.1 極早期的惡性腫瘤或惡性病變
指經組織病理學檢查被明確診斷為下列惡性病變,并且接受了相應的治療。
(1)原位癌*;
(2)相當于Binet 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br /> (3)相當于Ann Arbor 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br /> (4)皮膚癌(不包括惡性黑色素瘤及已發(fā)生轉移的皮膚癌);
(5)TNM分期為T1N0M0期或更輕分期的前列腺癌。
*原位癌指惡性細胞局限于上皮內尚未穿破基底膜浸潤周圍正常組織的癌細胞新生物。原位癌必須經對固定活組織的組織病理學檢查明確診斷。被保險人必須己經接受了針對原位癌病灶的積極治療。
11.2 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
指被臨床診斷為急性心肌梗塞并接受了急性心肌梗塞治療,雖然未達到重大疾病“急性心肌梗塞(見釋義8.2)”的給付標準,但滿足下列至少兩項條件:
(1)典型臨床表現(xiàn),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電圖改變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鈣蛋白有診斷意義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動態(tài)性變化;
(4)發(fā)病90日后,經檢查證實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數(shù)低于50%。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見釋義11.2)”、“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搭橋手術(見釋義11.3)”和“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見釋義11.4)”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的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
11.3 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搭橋手術
指為糾正冠狀動脈的狹窄或堵塞,而實際實施的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旁路移植手術。手術通過微創(chuàng)開胸術(肋骨間小切口)進行,且診斷須由冠狀動脈血管造影檢查確診狹窄或堵塞。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繞道也包括“鎖孔”冠脈搭橋手術。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血管造影顯示至少兩支冠狀動脈狹窄超過50%或一支冠狀動脈狹窄超過70%;
(2)手術須由心臟??漆t(yī)師進行,并確認該手術的必要性。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見釋義11.2)”、“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搭橋手術(見釋義11.3)”和“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見釋義11.4)”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的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
11.4 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
為了治療明顯的冠狀動脈狹窄性疾病,首次實際實施了冠狀動脈球囊擴張成形術、冠狀動脈支架植入術、冠狀動脈粥樣斑塊切除術或激光冠狀動脈成形術。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不典型的急性心肌梗塞(見釋義11.2)”、“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搭橋手術(見釋義11.3)”和“微創(chuàng)冠狀動脈介入手術(非開胸手術)(見釋義11.4)”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的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
11.5 心臟瓣膜介入手術
為了治療心臟瓣膜疾病,實際實施了非開胸的經胸壁打孔內鏡手術或經皮經導管介入手術進行的心臟瓣膜置換或修復手術。
11.6 主動脈內手術
為了治療主動脈疾病實際實施了經皮經導管進行的動脈內手術。主動脈指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不包括胸主動脈和腹主動脈的分支血管。
11.7 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
指經頭顱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MRI)或其他影像學檢查被確診為下列病變,并實際接受了手術或放射治療。
(1)腦垂體瘤;
(2)腦囊腫;
(3)腦動脈瘤、腦血管瘤。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見釋義11.7)”和“微創(chuàng)顱腦手術(見釋義11.8)”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一個病種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
11.8 微創(chuàng)顱腦手術
因疾病被保險人確已實施全麻下的顱骨鉆孔手術或者經鼻蝶竇入顱手術。
因外傷而實施的腦外科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腦垂體瘤、腦囊腫、腦動脈瘤及腦血管瘤(見釋義11.7)”和“微創(chuàng)顱腦手術(見釋義11.8)”的賠付標準,我們僅給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一個病種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
11.9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償早期
指因慢性肝臟疾病導致持續(xù)180天肝功能衰竭,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持續(xù)性黃疸,膽紅素 > 50umol/l;
(2)白蛋白 <  30g/L;
(3)凝血酶原時間延長 > 4秒;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肝功能衰竭不在保障范圍內。
11.10急性壞死性胰腺炎腹腔鏡手術
指被保險人被確診為急性壞死性胰腺炎,并實際接受了腹腔鏡手術治療,以進行壞死組織清除、壞死病灶切除或胰腺切除。
因酗酒或飲酒過量所致的急性壞死性胰腺炎不在保障范圍內。
11.11 慢性腎功能損害-腎功能衰竭期
指被保險人因雙腎功能慢性不可逆性損害,持續(xù)180天達到腎功能衰竭期,診斷必須滿足所有以下標準:
(1)腎小球濾過率(GFR) < 25ml/min 或肌酐清除率(Ccr) < 25ml/min;
(2)血肌酐(Scr) > 5mg/dl或>442umol/L。
11.12 嚴重的骨質疏松
嚴重的骨質疏松,并因此而直接導致脊椎、骨盆、橈骨、尺骨、肱骨、脛骨、股骨骨折。骨質疏松的診斷必須由本公司認可醫(yī)院合格的專科醫(yī)生做出,并符合世界衛(wèi)生組織關于骨質疏松的診斷標準*。
*世界衛(wèi)生組織關于骨質疏松的定義:骨密度檢測,T值小于-2.5
11.13 輕度原發(fā)性肺動脈高壓
指由于原發(fā)性肺動脈高壓進行性發(fā)展而導致右心室肥厚,已經造成永久不可逆(見釋義29)性的體力活動能力受限,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功能狀態(tài)分級III 級,且靜息狀態(tài)下肺動脈平均壓超過25mmHg、不超過30mmHg。
11.14 輕度視力受損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雙目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雖然未達到重大疾病“雙目失明(見釋義8.14)”的給付標準,但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雙眼中較好眼矯正視力低于0.1(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他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2)視野半徑小于20度。
在0周歲至3周歲保單周年日期間,被保險人首次患有輕度視力受損除外。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輕度視力受損(見釋義11.14)”、“單眼失明(見釋義11.15)”和“角膜移植(見釋義11.16)”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
11.15 單眼失明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單眼視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須滿足下列至少一項條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矯正視力低于0.02(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視力表應進行換算);
(3)視野半徑小于5度。
在0周歲至3周歲保單周年日期間,被保險人首次患有單眼失明除外。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輕度視力受損(見釋義11.14)”、“單眼失明(見釋義11.15)”和“角膜移植(見釋義11.16)”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
11.16 角膜移植
指為增進視力或治療某些角膜疾患,已經實施了異體的角膜移植手術。此手術必須由專科醫(yī)生認為是醫(yī)學上必需的情況下進行。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輕度視力受損(見釋義11.14)”、“單眼失明(見釋義11.15)”和“角膜移植(見釋義11.16)”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
11.17 輕度聽力受損
指因疾病或者意外傷害導致雙耳聽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在500赫茲、1000赫茲和2000赫茲語音頻率下,平均聽閾大于70分貝,且經純音聽力測試、聲導抗檢測或者聽覺誘發(fā)電位檢測等證實。
在0周歲至3周歲保單周年日期間,被保險人首次患有輕度聽力受損除外。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輕度聽力受損(見釋義11.17)”、“單耳失聰(見釋義11.18)”和“人工耳蝸植入術(見釋義11.19)”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
11.18 單耳失聰
指因疾病或者意外傷害導致單耳聽力永久不可逆性喪失,在500赫茲、1000赫茲和2000赫茲語音頻率下,平均聽閾大于90分貝,且經純音聽力測試、聲導抗檢測或者聽覺誘發(fā)電位檢測等證實。
在0周歲至3周歲保單周年日期間,被保險人首次患有單耳失聰除外。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輕度聽力受損(見釋義11.17)”、“單耳失聰(見釋義11.18)”和“人工耳蝸植入術(見釋義11.19)”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
11.19 人工耳蝸植入術
指由于耳蝸的永久損害而實際實施了人工耳蝸植入手術。需經??漆t(yī)師確認手術在醫(yī)學上是必要的,且在植入手術之前已經符合下列全部條件:
(1)雙耳持續(xù)12個月以上重度感音神經性耳聾;
(2)使用相應的聽力輔助設備效果不佳。
如被保險人同時或先后達到“輕度聽力受損(見釋義11.17)”、“單耳失聰(見釋義11.18)”和“人工耳蝸植入術(見釋義11.19)”的賠付標準,我們僅賠付其中一項輕癥疾病保險金,賠付后另外兩個病種輕癥疾病保險金責任終止。
11.20 硬腦膜下血腫手術
為清除或引流因意外傷害導致的血腫,需于頭部進行開顱或鉆孔手術。
開顱或鉆孔手術必須在我們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內由專科醫(yī)生認為是醫(yī)療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11.21 植入大腦內分流器
為緩解已升高的腦脊液壓力而確實已在腦室進行分流器植入手術。
診斷及治療均須在我們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內由腦神經科??漆t(yī)生認為是醫(yī)療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11.22 深度昏迷48小時
指因疾病或意外傷害導致意識喪失,對外界刺激和體內需求均無反應,昏迷程度按照格拉斯哥昏迷分級(Glasgowcomascale)結果為5分或5分以下,且已經持續(xù)使用呼吸機及其它生命維持系統(tǒng)達到48小時,且未達到重大疾病“深度昏迷(見釋義8.12)”的賠付標準。
因酗酒或藥物濫用導致的深度昏迷不在保障范圍內。
11.23 因腎上腺皮質腺瘤切除腎上腺
因腎上腺皮質腺瘤所導致的醛固酮分泌過多而產生的繼發(fā)性惡性高血壓而實際接受了腎上腺切除術治療。
此診斷及治療均須在我們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內由專科醫(yī)生認為是醫(yī)療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11.24 心包膜切除術
因心包膜疾病導致已接受心包膜切除術或已進行任何需要心臟小切口技術的手術。手術必須在心臟科醫(yī)生認為是醫(yī)學上必需的情況下進行。
11.25 于頸動脈進行血管成形術或內膜切除術
指根據(jù)頸動脈造影檢查結果,確診一條或以上頸動脈存在嚴重狹窄性病變(至少一支血管管腔直徑減少50%以上)。本病須經國家機關認可的有合法資質的專科醫(yī)生明確診斷,同時必須已經采取以下手術以減輕癥狀:
(1)確實進行動脈內膜切除術;或
(2)確實進行血管介入治療,例如血管成形術及/或進行植入支架或動脈粥樣瘤清除手術。
11.26 腔靜脈過濾器植入術
指經本公司認可醫(yī)院的專科醫(yī)生證明有反復肺栓塞發(fā)作及抗凝治療無效而必須接受手術植入腔靜脈過濾器。理賠時需提供完整病歷及手術記錄以證明植入腔靜脈過濾器有必要性及已確實施行了手術。
11.27 早期象皮病
指因絲蟲感染導致淋巴管阻塞而造成身體組織出現(xiàn)嚴重淋巴水腫。此病癥須經本公司認可醫(yī)院的專科醫(yī)生根據(jù)臨床表現(xiàn)和微絲蚴的化驗結果確診。
急性淋巴管炎或其它原因引起的淋巴水腫并不在保障范圍內。
11.28 心臟起搏器或除顫器植入
因嚴重心律失常而確實已行植入永久性心臟起搏器或除顫器的手術。理賠時須提供完整病歷資料及手術記錄以證實此嚴重心律失常并不能以其他方法治療。
診斷及治療均須在我們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內由??漆t(yī)生認為是醫(yī)療必須的情況下進行。
11.29 早期原發(fā)性心肌病
被診斷為原發(fā)性心肌病,并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 導致心室功能受損,其受損程度達到美國紐約心臟病學會心臟功能分級的第III級,或其同等級別,即:體力活動明顯受限,休息時無癥狀,輕于日常的活動即可引起充血性心力衰竭的癥狀;
(2)左室射血分數(shù) LVEF <35%;
(3)原發(fā)性心肌病的診斷必須由本公司認可醫(yī)院的心臟??漆t(yī)生確認,并提供心臟超聲檢查結果報告。
本保障范圍內的心肌病包括擴張型心肌病、肥厚型心肌病及限制型心肌病,繼發(fā)于酒精濫用性的心肌病不在此保障范圍之內。
11.30 較小面積III度燒傷
指燒傷程度為Ⅲ度,且Ⅲ度燒傷面積達到全身體表面積的10%或10%以上,體表面積根據(jù)《中國新九分法》計算,且未達到中癥疾病“中度面積III度燒傷(見釋義10.4)”和重大疾病“嚴重III度燒傷(見釋義8.20)”的給付標準。
11.31 肝臟切除
指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實際實施的肝臟部分切除術,手術須有至少一個完整的肝葉切除。因藥物濫用、酗酒導致的肝臟損傷不在保障范圍內。肝臟捐獻引起的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11.32 單側腎臟切除
指因疾病或意外事故實際實施的一側腎臟切除術。
腎臟部分切除手術和腎臟捐獻引起的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11.33 雙側睪丸切除術
指為治療疾病實際接受了雙側睪丸完全切除手術。
部分睪丸切除不在保障范圍。
11.34 雙側卵巢切除術
指為治療疾病實際接受了經腹部切開或腹腔鏡進行的雙側卵巢完全切除手術。
部分卵巢切除不在保障范圍。
11.35 可逆性再生障礙性貧血
指因急性可逆性的骨髓造血功能衰竭而導致貧血、中性粒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必須由血液科醫(yī)生的診斷,且病歷資料顯示接受了下列任一治療:
(1)骨髓刺激療法至少1個月;
(2)免疫抑制劑治療至少1個月。
11.36 糖尿病視網(wǎng)膜晚期增生性病變
因糖尿病而并發(fā)視網(wǎng)膜晚期增生性血管病變,并必須符合下列所有理賠條件:
(1)確診糖尿病視網(wǎng)膜病變時被保險人已患有糖尿??;
(2)雙眼最佳矯正視力低于0.3(采用國際標準視力表,如果使用其他勢力表應進行換算);
(3)被保險人已確實進行了激光治療等以改善視力障礙;
(4)糖尿病視網(wǎng)膜病變的診斷、視力障礙的程度及治療的醫(yī)療之必要性必須由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的眼科??漆t(yī)生確定。
11.37面部重建手術
確實進行整形或者重建手術(頸部以上的面部構造不完整、缺失或者受損而對其形態(tài)及外觀進行修復或者重建),同時必須由??漆t(yī)生認為該面部毀容是需要接受住院治療,及其后接受該手術,而對該面部毀容所進行的治療亦是醫(yī)療所需。
因純粹整容原因、獨立的牙齒修復、獨立的鼻骨骨折或者獨立的皮膚傷口所進行的手術均不在保障范圍內。
此手術必須在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內由專科醫(yī)生認為是醫(yī)療上必須的情況下進行,并出具診斷證明。
11.38因意外毀容而施行的面部整形手術
指為修復意外傷害或暴力襲擊造成的面部毀損,實際接受了在全身麻醉的情況下,由整形外科醫(yī)生實施的對嚴重損害或變形的面部形態(tài)和結構進行修復或重建的面部整形手術,且未達到中癥疾病 “中度面積III度燒傷(見釋義10.4)”、 中癥疾病“意外導致的中度面部燒傷(見釋義10.21)”和重大疾病“嚴重III度燒傷(見釋義8.20)”的給付標準。
面部整形手術必須在意外傷害后的180天內實施。
因面部外傷后遺留的線條狀瘢痕及色素沉著而施行的手術不在保障范圍內。
意外傷害或暴力襲擊必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由外在暴力引起并且造成表面可視性傷口和面部骨結構損害的,或面部皮膚三度或全層意外燒傷;
(2)是造成面部毀損的直接和獨立的原因。
11.39嚴重阻塞性睡眠窒息癥
須由我們認可的醫(yī)療機構的??漆t(yī)生,經多導睡眠監(jiān)測儀檢查明確診斷為嚴重阻塞性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征(OSA),并必須符合以下兩項條件:
(1)被保險人必須現(xiàn)正接受持續(xù)氣道正壓呼吸器(CPAP)之夜間治療;及
(2)必須提供睡眠測試的文件證明,顯示AHI>30及夜間血氧飽和平均值<85。
11.40特定周圍動脈疾病的血管介入治療
指為治療一條或者一條以上的下列動脈狹窄而實施的血管介入治療:
(1)為下肢或者上肢供血的動脈;
(2)腎動脈;
(3)腸系膜動脈。
須滿足下列全部條件:
(1)經血管造影術證實一條或者一條以上的上述動脈嚴重狹窄性病變(至少一支血
管管腔直徑減少 50%以上);
(2)對一條或者一條以上的上述動脈實施了血管介入治療,如血管成形術及/或者進行植入支架或者動脈粥樣瘤清除手術。
診斷及治療須在本公司認可的醫(yī)療機構內由血管疾病的專科醫(yī)生認為是醫(yī)療必需的情況下進行。
12.少兒特定惡性腫瘤
本合同所指的少兒特定惡性腫瘤(共5種),是指白血病或原發(fā)于肝臟、淋巴系統(tǒng)、骨與軟骨組織和腦與神經系統(tǒng)的惡性腫瘤,并且符合本合同所定義的惡性腫瘤(見釋義8.1)。
白血病指一種造血系統(tǒng)的惡性腫瘤,其主要表現(xiàn)為白血病細胞在骨髓或其他造血組織中大量克隆、異常增生,大量聚集的白細胞抑制正常造血并浸潤全身器官和組織。周圍白細胞有質和量的變化,出現(xiàn)相應臨床表現(xiàn)。
被保險人所患白血病必須根據(jù)骨髓的活組織檢查和周圍血象由??漆t(yī)生確診。
相當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細胞白血病不在保障范圍內。
13.男性特定惡性腫瘤
本合同所指的男性特定惡性腫瘤(共9種),是指原發(fā)于男性前列腺、肺部、食管、胃部、肝臟、結腸、直腸、陰莖和睪丸的惡性腫瘤,并且符合本合同所定義的惡性腫瘤(見釋義8.1)。
14.女性特定惡性腫瘤
本合同所指的女性特定惡性腫瘤(共6種),是指原發(fā)于女性乳腺、子宮頸、子宮(不包括子宮頸)、卵巢、輸卵管和陰道的惡性腫瘤,并且符合本合同所定義的惡性腫瘤(見釋義8.1)。
15.毒品
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的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guī)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但不包括由醫(yī)生開具并遵醫(yī)囑使用的用于治療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處方藥品。
16.酒后駕駛
指經檢測或者鑒定,發(fā)生事故時車輛駕駛人員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達到或者超過一定的標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認定為飲酒后駕駛或者醉酒后駕駛。
17.無合法有效駕駛證駕駛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沒有取得駕駛資格;
(2)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
(3)持審驗不合格的駕駛證駕駛;
(4)持學習駕駛證學習駕車時,無教練員隨車指導,或者不按指定時間、路線學習駕車。
18.無有效行駛證
指下列情形之一:
(1)機動車被依法注銷登記的;
(2)未依法按時進行或者通過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
19.機動車
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于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yè)的輪式車輛。
20.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艾滋病病毒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縮寫為HIV。艾滋病指人類免疫缺陷病毒引起的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英文縮寫為 AIDS。
在人體血液或其它樣本中檢測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體呈陽性,沒有出現(xiàn)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時出現(xiàn)了明顯臨床癥狀或體征的,為患艾滋病。
21.遺傳性疾病
指生殖細胞或受精卵的遺傳物質(染色體和基因)發(fā)生突變或畸變所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親代傳至后代的垂直傳遞的特征。
22.先天性畸形、變形或染色體異常
指被保險人出生時就具有的畸形、變形或者染色體異常。先天性畸形、變形和染色體異常依照世界衛(wèi)生組織《疾病和有關健康問題的國際統(tǒng)計分類》(ICD-10)確定。
23.有效身份證件
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能夠證明其身份的證件,如:居民身份證、按規(guī)定可使用的有效護照、戶口簿等證件。
24.我們認可的醫(yī)療機構
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衛(wèi)生部門正式評定的二級或以上之公立醫(yī)院,但不包括精神病院及專供康復、休養(yǎng)、戒毒、戒酒、護理、養(yǎng)老等非以直接診療病人為目的之醫(yī)療機構。
25.專科醫(yī)生
??漆t(yī)生應當同時滿足以下四項資格條件:
(1)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yī)師資格證書》;
(2)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醫(yī)師執(zhí)業(yè)證書》,并按期到相關部門登記注冊;
(3)具有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治醫(yī)師或主治醫(yī)師以上職稱的《醫(yī)師職稱證書》;
(4)在二級或二級以上醫(yī)院的相應科室從事臨床工作三年以上。
26.肢體機能完全喪失
指肢體的三大關節(jié)中的兩大關節(jié)僵硬,或不能隨意識活動。肢體是指包括肩關節(jié)的整個上肢或包括髖關節(jié)的整個下肢。
27.語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
語言能力完全喪失,指無法發(fā)出四種語音(包括口唇音、齒舌音、口蓋音和喉頭音)中的任何三種或聲帶全部切除,或因大腦語言中樞受傷害而患失語癥。 
咀嚼吞咽能力完全喪失,指因牙齒以外的原因導致器質障礙或機能障礙,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運動,除流質食物外不能攝取或吞咽的狀態(tài)。
28.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
六項基本日常生活活動是指:
(1)穿衣:自己能夠穿衣及脫衣;
(2)移動:自己從一個房間到另一個房間;
(3)行動: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輪椅;
(4)如廁:自己控制進行大小便;
(5)進食:自己從已準備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
(6)洗澡:自己進行淋浴或盆浴。
29.永久不可逆
指自疾病確診或意外發(fā)生之日起,經過積極治療180天后,仍無法通過現(xiàn)有醫(yī)療手段恢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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