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林女士 | 基本保額: 405439元 | | 年交保險費: ¥100000 | |
性別: 女 | 保險期間: 至99周歲 | |||
年齡: 40周歲 | 繳費年限: 5年交 |
1、身故保險金: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給付,合同效力終止。
2、滿期保險金:保險期間至年滿99周歲后的首個保單周年日前一日24時止,5047200元
在保險合同有效期間,現金價值穩(wěn)步增長,當第7個保單年末時,保單現金價值580387元,約已交保費的1.16倍;當第25個保單年度末時,保單現金價值1042687元,約已交保費的2.08倍;當地50個保單年度末時,保單現金價值2487969元,約已交保費的4.97倍。
猶豫期 | 15天 |
等待期 | 0天 |
重要提示 | 費率表 客戶告知書 |
承保機構 | 本產品由復星保德信人壽保險有限公司承保,銷售區(qū)域為上海,北京,四川。目前保險公司在上海,北京,江蘇,山東,河南,四川設有分支機構。 |
線上服務 | 詳見保險公司官微保全自助申請一覽表(點擊可查看)。 |
如實告知 | 訂立本合同時,保險公司將向您明確說明本合同的內容。對保險條款中免除保險公司責任的條款,保險公司在訂立合同時會在投保單、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對該條款的內容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您作出明確說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確說明的,該條款不產生效力。 保險公司會就您和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您應當如實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公司有權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 如果您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對于本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會向您退還本合同實際交納的保險費。 保險公司在合同訂立時已經知道您未如實告知的情況的,保險公司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保險公司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
費用扣除 | 自您簽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猶豫期,并在保險單上載明。在此期間,請您認真審視本合同,如果您認為本合同與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間提出解除本合同,保險公司將在扣除不超過10元的工本費后,向您無息退還您已支付的保險費。 |
退保損失 | 您解除合同的手續(xù)及風險: 如果您在猶豫期后申請解除本合同 (簡稱“退?!保埬顚懡獬贤暾垥?,并提供下列證明和資料的原件: (1) 保險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證件。 自保險公司收到解除合同申請書時起,本合同效力終止。保險公司將于收到上述證明和資料后30日內向您退還本合同終止時的現金價值。 您在猶豫期后解除本合同會遭受一定損失。 |
支付和憑證 | 1 保險費的支付 本合同的交費方式和交費期間由您在投保時與保險公司約定,并在保險單上載明。 分期支付保險費的,在支付首期保險費后,您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在每個保險費約定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險費。 2 寬限期 分期支付保險費的,在支付首期保險費后,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其余各期保險費,自保險費約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時起60日為寬限期。 寬限期內發(fā)生的保險事故,我們仍會承擔保險責任,但在給付保險金時會扣除您欠交的保險費。 如果您在寬限期內未支付保險費,則本合同自寬限期滿日24時起效力中止,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
其余須知:
主條款 | |
復星保德信星盈家兩全保險 | 復星保德信人壽[2021]兩全保險 022 號/復保人壽〔2021〕3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