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 費率表 客戶告知書 保單樣本 |
承保機構 | 本產品由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承保,目前該公司在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慶市、黑龍江省、吉林省、遼寧省、河北省、山西省、山東省、安徽省、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江西省、廣東省、海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云南省、貴州省、四川省、陜西省、甘肅省、新疆維吾爾自治區(qū)、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內蒙古自治區(qū)、青海省、西藏自治區(qū)設有分支機構。償付能力及風險管理能力評估結果,詳見鏈接(點擊可查看)。本產品銷售區(qū)域為全國(不含港澳臺)。如您在保險公司未設分公司的地區(qū)購買的,不影響您的理賠,但后續(xù)需親臨柜面辦理的相關服務可能會受到影響。太平洋產險全國統一客戶咨詢和保單查詢電話:95500語音提示或按#號鍵-3-2-2。 |
線上服務 | 本產品已實現在線投保、承保的線上服務。 |
如實告知 | 訂立保險合同時,保險公司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公司對于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公司對于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責任,但退還保險費。 |
退保損失 | 本產品無猶豫期,請投保人謹慎選擇投保,未滿期凈保險費=保險費×[1-(保險單已經過天數/保險期間天數)] ×(1-費用比例),經過天數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計算,費用比例為35%。 |
支付和憑證 | 保單形式:本產品提供電子保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規(guī)定,數據電文是合法的合同表現形式,電子保單與紙質保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你可以關注“太平洋保險e服務”微信公眾號或登錄www.cpic.com.cn自助查詢,對電子保單的真實性進行驗證。 發(fā)票形式:本產品提供電子發(fā)票,電子發(fā)票效力等同于紙質發(fā)票,報銷可將電子發(fā)票打印后直接報銷。若您須開具紙質發(fā)票或增值稅專用發(fā)票,保險公司另提供快遞服務,該項服務所產生的快遞費,在簽收郵件時由您自行承擔。發(fā)票抬頭默認為投保人。 保單及發(fā)票送達:互聯網途徑銷售的保險默認提供電子保單和電子發(fā)票,投保成功后將通過您預留的電子郵箱地址為您發(fā)送電子保單和電子發(fā)票。 本產品的支付方式為一次支付全部保險費,保險費為慧擇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代收,保險費將在投保時候按您選擇的支付方式收取。 |
續(xù)保提示 | 本產品為不保證續(xù)保產品。本產品保險期間為一年。保險期間屆滿,投保人需要重新向保險公司申請投保本產品,并經保險公司同意,交納保險費,獲得新的保險合同。 |
爭議處理和司法管轄 | 爭議處理:因履行本保險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保險單載明的仲裁機構仲裁;保險單未載明仲裁機構或爭議發(fā)生后未達成仲裁協議的,依法向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含港、澳、臺地區(qū))法院起訴。 司法管轄:與本保險合同有關的以及履行本保險核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處理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
其余須知:
主條款 | |
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A款(互聯網)條款 | C00001432312022022417463/太保產〔2021〕1285號 |
附加條款 | |
附加意外傷害醫(yī)療保險E款(互聯網)條款 | C00001432522022111128141/太保產〔2022〕918號 |
附加意外傷害住院津貼保險(互聯網)條款 | C00001432522021121011953/太保產〔2021〕1285號 |
附加就醫(yī)保障費用保險條款 | C00001431922023031542273/太保產〔2023〕132號 |
附加意外傷害骨折保險(互聯網)條款 | C00001432322021122029723/太保產〔2021〕1311號 |
監(jiān)護人責任保險(2016版)條款 | C00001430912016111608452/太保產[2016]407號 |